记者从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福州召开的座谈会了解到,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截至去年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11万户,同比增长了3倍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去年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1.09万户,比2007年底增长了316%;实有成员总数141.71万个,成员出资总额880.16亿元,比2007年底增长了近400%。
2008年1月,西藏日喀则地区首批4家规范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结束了该地区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历史。至此全国各省(区、市)都有了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地域分布来看,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农业大省。
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的10个省份分别是山西、江苏、山东、浙江、河南、辽宁、四川、河北、江西、安徽。其中,山西省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最多,达1.28万户;江苏是成员出资总额和成员总数最多的省份,分别达93.57亿元和19.62万个。
钟攸平认为,相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