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9]19号”文件《关于转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从5月份开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即“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阶段”,时间为6个月。第三阶段是整个专项整治的关键阶段,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整治力量全面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
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要求,通过督促检查、治理整顿,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足够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公务人员,配备农机安全监理专用车辆和检测线,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使应上户机车登记注册率达到100%,所有登记机车100%配有正式驾驶员,所有登记机车检验率达到100%,正规地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最大限度地控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主要检查方式:一是到各级政府部门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有关资料。二是深入养机户家中宣传党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说服教育动员其服从和遵守农机部门的安全管理。三是坚持不懈地组织人员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执法机制。在田间、场院、县乡道路,农机监管人员独立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在省道、国道参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检查,纠正各类违章,确保各个重要农时的农机安全生产。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重大、任务繁重,第三阶段尤其如此,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落实第三阶段的工作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