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有效缓解金融危机给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带来的影响和冲击,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共涵盖5个方面22条。
在缓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政策中明确提出,省农发行、省农行、省农信社、吉林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每年要开展几次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在加强基地建设和原料收储方面,政策规定,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收储原料而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今年新增的国家粮食临时收储计划指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主要向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倾斜;对于龙头企业自建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优先享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政策。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政策要求,由政务大厅发放明白卡,实行一卡收费,禁止任何单位卡外收费;对涉及企业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办理和限时办结制度;对在生产经营中确有困难的玉米加工企业,可按税法有关规定缓缴相关税收。
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提出对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以及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给予税收优惠。
政策还规定,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对从事玉米加工的农业产业化“30户重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在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