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山东省农机办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前段购机补贴工作实施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讨论修改了省农机办、省财政厅拟定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并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购机补贴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全省各市农机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农机办林建华主任、韩山盛副主任到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农机办纪检组韩永平组长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购机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山东省已落实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40亿元(不含生鲜乳收购站设备),占补贴计划的94.2%,共补贴各类农机具近4.8万台套,受益农民达3.4万户。全省有12个市已完成计划补贴资金的90%以上,其中110个县区落实资金计划在90%以上,73个县全面落实了补贴计划。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所肩负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以对党和人民、对农机化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谨慎、更加细致、更加扎实地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好事办好。二是严肃纪律。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补贴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补贴报名、机具供货和资金结算等购机补贴实施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购机自主权,不准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指定补贴产品经销商,严禁向农民强行指定补贴厂家和补贴产品。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违规向企业收取各种费用。三是抓好供货。各级农机部门要及时跟企业沟通,督促企业尽早安排生产,尽快供货,保证补贴机具及时到位,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四是加强监管。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管,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验货手续,把好产品质量关,要加强补贴合同履行监管,还要加强补贴机具价格监管。五是争取经费。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把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为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