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收即将到来,各地是否又会烟雾四起?前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在市领导金实、陈维健的陪同下,来我市江宁区调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实施情况。
据了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省级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和促进综合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决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烧区域露天燃烧秸秆,不得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湖泊等水体内。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禁止焚烧的区域范围,到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烧。违反规定的,由环保或城管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清除;情节严重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据介绍,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朱龙生一行实地察看了汤山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上峰社区气化站。该气化站利用废弃秸秆燃烧供气,目前供气210户,按每立方气0.25元计算,月燃气费每户每天仅需0.25元。与烧液化气相比,全村农户每年可减少开支13万元。
调研中,朱龙生指出,《决定》的实施对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各相关部门加大《决定》的宣传力度,让群众领会其内涵和精神实质;加大《决定》的实施力度,严格按照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努力实现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