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进展顺利。据农业部最新统计,截至6月15日晚,全国各省(区、市)已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1亿元,补贴机具超过179万台(套),受益农户逾169万户。6月1日至15日,全国实施中央补贴资金6.5亿元。目前全国累计实施中央资金达78.1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100亿补贴资金的78.1%。其中北京、福建、青岛的中央补贴资金已全部用完;天津、山西、江苏、宁波、安徽、江西、河南的中央资金实施进度超过90%;山东、广西、陕西的实施进度超过85%,农民购机热情空前高涨,部分省资金缺口较大。
从补贴品目看,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谷物收获机、大中型拖拉机需求量仍然很大,四类产品使用补贴资金达50.1亿元,占已实施资金的64.1%。目前,已补贴购置水稻插秧机4.06万台、玉米收获机械2.38万台、谷物收获机械3.14万台、大中型拖拉机17.45万台、耕整地机械64.77万台、手扶拖拉机22.43万台。补贴挤奶机、储奶罐共计2061台(套),补贴资金0.78亿元。
目前,各地共收到企业结算申请35.3亿元,已完成结算审核29亿元,占企业申请结算资金的82.1%。下一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重点开展审核结算、督促供货、跟踪服务等工作,确保补贴政策实惠落实到位。
实施成效明显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决定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购机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加大,由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30亿元,6年翻了近8番,实施范围由66个县拓宽到所有的农牧业县。国务院领导同志充分肯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指出农机补贴惠及农民、促进经济发展、利农利工、一举多得、成效显着。
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刺激和引导下,广大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8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8.22亿千瓦,比2003年增长36.1%,年均增长6.1%。大马力拖拉机、高性能农业机械、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2008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45.8%,比2003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由补贴实施前的年均增速不到0.5个百分点提高到2.5个百分点以上。
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更多的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愿望得以实现。农业机械的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既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今年春季“一抗两保”工作中,各地优先补贴抗旱机具,共投入各类机具823万台套,保证了抗旱保苗保春播顺利进行。在血防区、地震重灾区实行了倾斜政策,补贴比例提高到50%,促进了“以机代牛”工程实施和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发挥了支撑保障作用,推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进程。2008年底,全国已发展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6.6万个,农机专业合作社8622个,拥有农机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达到37.64万户。另外,各地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当前农机工作的总抓手,有力地带动了农机销售维修、培训教育、示范推广、安全监理、质量鉴定等工作的开展。
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带动了农机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2004―2008年中央财政共投入69.7亿元,带动地方投入52亿元,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达到373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40万台(套)。今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机生产企业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1-4月全国规模以上农机企业产值达到了695亿元,同比增长23.41%,企业就业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以上。
政策操作规范
为实施好购机补贴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农业部、财政部对全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科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立了以“五项制度”为核心的操作办法,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各省区市也制定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许多省区市还相继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细则、绩效考评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等。
农业部建立和完善了补贴机具部省两级选型制度,将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投诉情况作为机具选型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对于进入补贴目录机具,规定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进行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合格的产品。各省对申请进入补贴目录的非通用类产品进行重点筛选,提高补贴产品准入门槛,为购机农户把好质量关。
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农民实行差价购机的方式,是购机补贴政策的亮点之一。一是可减少农民的支出成本。农机价格较高,补贴的主要机具多数在五千元以上,有的达到几十万元,实行差价购机可降低农民购机筹款难度,使农民直接受益,方便农民。二是便于资金监管。实行省级财政集中结算,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不再向市县下拨,减少资金运作环节,降低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可能性,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三是防止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农民全价购买机具,后凭发票报销的做法,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虚假购机,合谋套取补贴资金。
去年12月,国务院对购机补贴政策定下了“三个严禁”的禁令,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为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农业部要求农机系统做到“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深受各界欢迎
近6年来,通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找到了政府引导性投入与市场机制的最佳结合点,使财政投入充分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真正做到了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2004~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累计投入农机补贴资金达到121.6亿元,受益农户225万户。今年预计各级财政投入农机补贴资金将达到150亿元,受益农户200万户。270多亿元的财政投入,是购机农民实实在在的收益。根据规定,一般农机具的补贴额度为销售价的30%,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最高补贴限额由去年的8万元提高到12万元,让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在购机补贴政策带动下,今年农机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农机补贴拉动内需效应显现。作为我国最大的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福田雷沃公司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47.6%。作为我国最大的拖拉机生产企业,中国一拖公司农机销售收入一季度大轮拖、中轮拖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2.8%、59.7%。山东金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金英表示,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我国农机企业获得如此佳绩,农机工业呈现一派繁荣旺盛的态势,实属不易。
购机补贴的市场主体是农民和生产企业。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积极主动地牵线搭桥,全心全意地当好服务员和监督员,实现了农民、企业“双赢双满意”。据青岛市纪委关于市直部门社会评议的调查显示,2008年,群众对青岛农机部门的满意度达到89.64%。农机补贴政策,已成为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一项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