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江苏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中央、江苏省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达到15亿元,直接拉动农民投资近60 亿元,补贴机具数量累计超过30万台,受益农户数累计超过25万户。
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精心组织,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做到了补贴有人管,贯彻有制度,平时有检查,完成有考核,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打造成农民、企业、政府“三满意”工程。
强化三方面监管――政府“满意”:一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先后制定了购机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考核细则、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基本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农机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明确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在全省聘请了60名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管,并将政策制定、申请审核、资金协调、补贴结算、质量监督、供应服务、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中标企业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代理)商准入标准和条件,明确由生产企业根据准入条件自主选择确定经销商,省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在对企业的监管过程中,严格按照购机补贴管理办法,认真把好合同执行关,凡是对执行合同不到位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的中标企业能做到严肃查处。为强化监管,召开中标企业座谈会,共同探讨补贴机具监管工作。部分县市还实行农机局、中标企业、经销商三方签约,共同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操作。三是对享受购机补贴用户实施全方位监管。通过媒体、发放宣传册,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及对享受购机政策农民两次公示到村组等多种手段,广泛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把对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列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实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近日,召开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监管进行部署,并多次组织省、市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对购机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还通过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开展独立审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各地也因地制宜探索制定了用户公开承诺、机具备案管理、收益农户全程跟踪、购机后回访以及预付保证金、分期支付地方补贴资金等制度,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
采取三项便民利民措施――农民“满意”:一是组织开展送机下乡活动。对补贴数量较多的农机具由县农机局到乡镇或进村就近为购机农民快速办理购机有关手续,为购机农民在购机申请审核、签订合同、供货办理等方面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今年,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已组织150多次送农机下乡活动,将1万多台农民急需的农机直接送到农民手中。各级农机部门设立了专门服务机构,明确专门服务人员,做好日常接待、农民相关咨询和问题投诉等工作。全省多次举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培训班”,提高业务人员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在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还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政策指南、发送手机短信、公布热线电话、举办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活动等多种宣传活动,使购机补贴这项惠农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根据今年对农民购置补贴政策了解程度进行的抽样调查,全省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达到了86.7%,部分地区超过了90%。三是着力提高作业组织化程度。在省财政支持下,各级农机部门积极组织机手参加免费技术培训、协调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将技术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近两年来,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还积极加强对农机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帮助购机农民拓展作业市场,增加经营收入。2008年,全省共组织跨区作业机具8.6万台次,跨区作业收入达到35亿元,为农民户均创收超过220元,位居全国前列。
创新三项举措――企业“满意”:一是坚持阳光操作。对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及产品选择,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公正、公平操作。从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标书的评审、中标企业合同的签订等诸多环节,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省纪检监察和公证部门全程参与招投标。2004年到2009年,共有350多家(次)农机企业的数千种产品进入了江苏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二是实施补贴资金预结算制。从2008年起,实行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核报账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结算制度,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江苏已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3亿元。三是建立共享平台。开发运行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系统,并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及时进行网络系统操作业务的免费培训。通过网络系统及时为农机企业提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咨询、监督投诉等快捷方便的网络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介绍、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信息。中标企业还可以通过网络信息直接提出补贴资金预结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