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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吉林省政府出台《意见》
2009-06-29   来源:江苏保监局   

  近年来,江苏省以“联办共保”方式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使全省农业保险获得快速发展,在提高农业防灾防损水平、促进灾后及时恢复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初步作用。

  一、因地制宜,“联办共保”模式不断完善深化

  2004年11月,淮安市在无现成经验借鉴和财政政策支持的条件下,率先在全国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探索出“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2007年,江苏省被中央列为全国六个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试点工作迅速在全省推开。经过“扩面、规范、提高”三年三步走的初步发展,“联办共保”模式不断完善深化,实践证明符合江苏实际,富有生命力。

  (一)运行模式。按照“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投保自愿”原则,政府和保险公司组成责任共同体,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当前为6:4)承担风险责任,共同办理政策性农险业务,政府负责组织推动、收缴保费和沟通协调,核保、精算、理赔则由保险公司牵头组织。试点以省辖市为单位开展,各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组织推进试点工作。目前,江苏省专门成立了农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试点公司主要有人保、太保和中华联合。

  (二)试点险种。除了中央确定的水稻、三麦、棉花、油菜、玉米5个种植业险种以及能繁母猪、奶牛2个养殖业险种外,还结合江苏实际开发了生猪、养鸡、蚕桑等5个地方性险种,结合产业化发展方向推进了设施农业保险、政策性农机保险和渔船、渔民保险试点。

  (三)保障程度。试点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保障水平原则上为农业项目的直接物化成本。五个主要种植业保险金额可分若干档确定,最高不超过500元/亩;能繁母猪保额为1000元/头;奶牛保额为4000元/头;其他险种保额按市场价格的60%左右确定。实行全省统一的农业保险条款及基准费率,其中对连续参保未发生风险的农户予以费率下浮。

  (四)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基本涵盖江苏省发生较为频繁和易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如水灾、风灾、雹灾、冻灾、雨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同时积极关注其他省份相关灾害情况,特别将旱灾作为附加险。

  (五)保费补贴。对主要参保品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7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25%,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给予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财政补贴保费80%,奶牛保险财政补贴保费60%。对能繁母猪、奶牛以及其他种植、养殖业参保品种,省级财政实行区域化差额保费补贴政策:苏南地区20%,苏中地区30%,苏北地区50%。

  (六)巨灾风险化解机制。江苏省着重从商业再保和建立以财政为依托的巨灾风险准备金两个方面来建立大灾风险防范机制。在联办共保模式下,政府和保险公司各自按比例承担最终超赔风险。保险公司承担的40%部分,通过商业再保安排化解;政府承担的60%部分,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统筹部分政府保费收入、省级财政补助等资金渠道建立了大灾风险基金。

  二、力求实效,政策效果和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保险覆盖面迅速提高。2008年全省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及农险基金合计10.66亿元,约为2007年的1.4倍,约为2006年的58倍。农业保险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了约206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各类农险赔款3.38亿元,受惠农户达195万户次。水稻、小麦等主要种植品种参保5862万亩,承保面达到90%以上,能繁母猪参保200多万头,基本实现100%承保。农险试点实现了“三个基本涵盖”,即保险险种基本涵盖种植养殖业主要品种;保险责任基本涵盖发生较为频繁和易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参保对象基本涵盖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各类主体,全省农业保险的覆盖网络已经形成。

  (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效应放大。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农业保险作为每年农业和农村重点工作来组织落实,不断加大地方财政补贴力度,各级农险保费补贴比例从2007年的60%提高到目前的70%。2007-2008年中央财政对江苏给予保费补贴5.3亿元,江苏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保费补贴共计9.31亿元,约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1.8倍,农民自己负担保费3.73亿元,仅占总保费的20%。实践证明,中央财政通过保费配套补贴政策,不仅用少量的资金撬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支农资金投入,而且激发了农民的投保意愿,有效发挥了政策引导作用。

  (三)长效运行机制初步建立。长效制度的建立是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稳定运行的关键,江苏省不断探索总结,将有效经验变为相关制度。首先,重点推进了“三个基本统一”,即统一联办共保模式、统一条款费率、统一实务操作流程,目前在认真研究建立管理费使用办法。其次,探索建立了大灾风险防范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商业再保险和政府巨灾保险准备金相结合的大灾风险防范机制,目前基金余额已超1亿元。

  (四)保险服务能力得以提升。省、市、县三级都已成立了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及时指导规范辖区内政策性农险承保工作。保险公司加快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建设,目前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乡镇全覆盖。积极开展农险实务培训工作,每年近8000人次的农险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升了农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着眼长远,努力实现“三个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在继续巩固主要种植、养殖业险种基础上,丰富特色险种,如设施农业保险、高效农业保险,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起覆盖“高、中、低”多层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相结合的险种体系。

  (二)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一是提高规范发展水平。二是提高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提高农户风险意识及主动参保意识。

  (三)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一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起农林、畜牧兽医、气象、保险等部门的长期合作机制。二是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优化理赔流程、完善理赔标准、加快查勘理赔速度。三是继续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统筹研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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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政府 出台 意见 吉林省 产业发展 装备 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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