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2008年交强险信息披露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去年全行业拖拉机交强险赔付率高达122%,经营情况令人担忧。
数据显示,2008年交强险承保拖拉机312万辆,承保亏损达5.6亿元。究其原因,主要是保险业为支持“三农”,对拖拉机交强险设置了较低的费率水平,造成了拖拉机业务的严重亏损。
据了解,在2006年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时,由于对拖拉机保险业务缺乏历史经验数据,拖拉机交强险费率的确定既要考虑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的技术因素,又要兼顾农民的支付能力和认识接受程度,因此保监会在充分采纳了农业部等相关部门意见之后,最终确定了实行区域差异化、较符合广大农村实际情况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方案。
根据这一费率方案,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交强险保费在不同省(区、市)从340元至700元不等;14.7KW以下(含)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保费最高定为80元、最低定为50元,充分考虑了广大农村车主的承受能力。
由于在制定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时,一直适用了预亏的费率,拖拉机业务的保费严重不足,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从首年经营数据看,拖拉机交强险的赔付率超过90%,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赔付率已达到110%。但在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交强险费率调整中,保监会考虑到拖拉机车型的社会民生影响较大,对其没有进行费率上调,使广大农村车主继续在较低费率水平上享有更高的风险保障。
拖拉机业务的严重亏损,除了费率水平偏低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农机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有偏差,纯粹从事农耕作业的拖拉机目前投保率很低,多数投保车辆均为从事货物运输的“变形拖拉机”,与正规的货车相比,它们安全性能低,事故率高,风险很大,而所适用的拖拉机费率又远低于正规营运货车的费率。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金坚强表示,将针对拖拉机交强险的经营情况出具专题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