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9第二批购机补贴结算审核工作已完成,在此次审核过程中,湖北省农机化办严格控制各县(市、区)购机补贴资金额度,不允许超额补贴。对超计划使用补贴资金的县市,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一)全省结算情况
全省第二批结算金额为3.23亿元,加上第一批结算的0.91亿元,共结算4.14亿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80.8%。
(二)市、州结算情况
按照结算总进度排序如下:
1、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已100%结算全年补贴总额。2、仙桃市结算金额为1313.9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99.09%。3、孝感市结算金额为4201.5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98.07%。4、荆门市结算金额为4484.14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92.65%。5、随州市结算金额为1889.125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91%。6、咸宁市结算金额为2273.852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87.59%。7、荆州市结算金额为7544.564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83.56%。8、鄂州市结算金额为581.017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83%。9、武汉市结算金额为2493.2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82.45%。10、宜昌市结算金额为2923.907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82.16%。11、襄樊市结算金额为4555.896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80.68%。12、黄石市结算金额为824.052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77.89%。13、黄冈市结算金额为3999.824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74.71%。14、十堰市结算金额为1003.335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45.92%。15、恩施州结算金额为528.201万元,完成全年补贴总额的19.12%。
(三)县(市、区)结算情况
已100%结算全年补贴总额的县(市、区)有武汉市洪山区、荆州市荆州区、公安县、襄樊市襄城区、荆门市掇刀区、安陆市、黄冈市龙感湖区、通城县。
目前,全省除部分山区、丘陵县市结算进度较慢外,大部分县市均能及时结算,保证了农机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供货积极性,也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成效。全省仅南漳县未及时上报结算材料,截至第二批结算结束,结算金额依然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