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山东省农机办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原则、发展标准、发展形式和扶持措施,并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坚持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坚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搞好服务,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到今年年底,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000个;到2010年底,每个农村乡镇(办事处)至少有1个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省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900个;到2015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5000个,并且发展质量有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效益更加明显,社会化服务程度显著提高,服务农户数达到整个农户总数的1/3以上,作业面积占到整个农机作业面积的1/3以上,在农业机械化中的主体作用明显增强,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影响力、带动力充分显现。
《意见》强调,必须把握和遵循四个基本原则、按照“五化”的标准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即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示范带动;要坚持必要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要坚持构建完善运行发展机制。同时,要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五化”标准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农民需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机服务组织通过不同的合作方式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一是农机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二是以村为单位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三是引导农村能人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四是引导农机龙头企业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是引导基层农机管理服务部门以原有经营服务实体的固定资产折价入股,吸收本站职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者的资金入股,组建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要因地制宜,建立适应农机化发展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要求的运行机制。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合作社实力的增强,逐步规范完善。
《意见》最后强调,要认真落实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不限数量,实行多购多补。有条件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以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累加补贴,支持发展先进成套农机装备。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用于农机场院、机库棚建设,购置维修设备及教育培训补助等。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各级农机部门也要积极争取相关扶持资金。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业生产发展和建设项目,多渠道争取农机合作社建设资金。要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业、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等项目的重要主体。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等,要优先委托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和实施。积极落实工商免费登记注册、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和农机作业减免税等政策。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投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同时,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农村,积极与乡镇政府和村委沟通协调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特别是库房用地,争取按农业用地办理手续。
同时,还要强化指导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典型示范带动,加快人才培养。要建立联系点、列名指导等制度,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农机化新技术应用的指导、服务。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规范文本,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大力推行农机订单作业模式,积极推进耕、播、收、运农机“一条龙”作业模式。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机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包闲置土地或代理经营农民土地,发展机械化农场。在开展农田作业服务的同时,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多种经营,全方位开展社会化服务,增强发展活力。要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加强工作指导与服务,推广成功经验,示范带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