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黑龙江省召开 杜家毫致辞
2009-07-27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要求,为加大对新产品的支持力度,优化农机结构,促进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7月21日,农业部印发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的通知。补充的规定中增加了有关新产品的申报内容和节能减排要求,并对企业和产品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规定。不过,目前已进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并不受此变化的影响。

  农业部在文件中要求各地、各企业,要坚决维护国家推广目录的权威性,进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重复申报或登记。严禁搞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向申请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省级以下层层制定推广目录。

  补充规定中特别提到:申报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30人以上。申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员工人数应在100人以上。申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节能环保(包括能耗、排放、噪声等)标准要求,申报产品所装配的主要部件(如拖拉机所装配的发动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另外,补充规定还增加了农机机型的“申报范围”方面的内容,规定部分机型如农用水泵、微型泵、潜水泵和挤奶机等产品可按系列进行申报,即同一推广鉴定证书中涵盖的所有机型只需填写一份申报书,但需在基本产品型号后注明其涵盖机型的型号。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1-43435-1.html

标签:农机 召开 黑龙江省 座谈会 农业厅 局长 全国

上一篇:黑龙江:4亿补贴引来10亿自筹金 3万台新农机显身手
下一篇: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9月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