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农机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农机部门未雨绸缪,提早准备,以玉米机收、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和小麦机播为主攻重点,全力抓好“三秋”机械化农业生产工作,力争完成玉米机收200万亩,水稻机收60万亩,小麦机播1450万亩,玉米秸秆机械粉碎还田750万亩,玉米秸秆加工饲草800万吨。为此,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迅即行动起来,全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做好机具检修保养。要组织农机管理、推广机构的业务技术骨干,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农机户对投入“三秋”生产的各类动力机械和配套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
――做好机具供应。农机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农机制造和经销企业,在市场调研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抓紧生产和调剂“三秋”生产所需机具,保证有效供应。
――做好技术宣传和培训。农机培训和推广机构要结合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做好对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驾驶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培训和现有驾驶、操作人员的复训工作,促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以良好的技术素质投入生产,并通过宣传和培训,让农民和机手真正了解和掌握先进技术和操作技能,为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实现农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力争实现突破发展。
在继续抓好小麦机播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同时,主攻玉米机收工作,力争实现突破发展。
――要抓好购机补贴后续工作,增加投入作业机具总量。要加强与小麦玉米两用收割机购置补贴供货企业的联系,督促协调其做好玉米割台的组织供应和安装工作,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到见装置、见安装,确保台台落实,以保证增加投入作业的机具总量。
――要抓好示范项目实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切实搞好玉米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县(区)搞好示范田块的玉米机收,并按要求选定自走式玉米收割机、背负式玉米收割机、小麦玉米两用收割机中的玉米摘穗收割机以及籽粒收割机,对其进行适应性、可靠性、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等为主要内容的跟踪调查,确定当地玉米收割机的主推机型,并为全省玉米收割机主推机型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搞好示范田实施效果的宣传展示,在当地形成大力发展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舆论氛围,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玉米生产机械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抓好技术培训,确保技术准确到位。各地要邀请有关玉米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通过办培训班、开现场会、印发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农机技术人员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机技术人员指导玉米机收技术推广的能力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驾驶操作技能。
――要抓好广泛宣传,营造推进发展氛围。各地要主动借助当地广播、电视和报纸等主流媒体,加大对玉米机收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推进发展的舆论氛围。“三秋”期间,省局将以《农机化信息》为平台,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进全省工作平衡发展。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省局报送相关信息,上下互动,共同做好宣传促动发展工作。
――抓好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推进区域性的玉米跨区机收作业。按照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规定,联合收割机凭跨区《作业证》享受免交公路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参加跨区作业的玉米联合收割机同样适用,各地要依据规定条件,向参加跨区作业的玉米联合收割机核发《作业证》,全力推进玉米跨区作业。
三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三秋”农机跨区作业。
各地要借鉴组织开展小麦跨区机收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提前开展“三秋”农机作业供需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搞好供需衔接,认真组织开展以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秸秆粉碎还田、秸秆饲草加工和水稻、玉米机械化收获等作业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三秋”机械化跨区流动作业,提高“三秋”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和机手的经营效益。
四是搞好优质服务,确保“三秋”农机作业的顺利进行。
――由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组织农机管理、推广和农机培训机构的业务技术骨干,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随时协调解决机手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要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继续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向机手和农民群众开展作业市场信息、农机维修服务信息、农机零配件供应信息和天气资讯等项服务。
――要协调组织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和农机供油等农机服务组织,延长营业时间,夜间留人值班,有条件的要送油、送修、送配件到田间地头,为农机户提供优质服务。
――省农机鉴定站要加强对财政补贴机具尤其是玉米联合收割机的质量跟踪调查,及时受理和协调解决相关投诉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要督导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保证省局《关于公布陕西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通知》中公布的投诉电话畅通,并安排专人值守,切实做好“三秋”生产期间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引起的争议的调解处理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三秋”农机安全生产。
“三秋”期间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安全生产的一贯指导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合理调配力量,切实做好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农机安全检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防联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三秋”农机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