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及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近日,山东省农机办发出《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决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30日,结合“三秋”生产,在全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
检查内容包括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等四方面的情况。
检查方式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地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抓责任”情况进行认真督查。通过集中督促检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省办也将结合“三秋”生产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制定严格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