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国家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农业公共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进入新世纪,面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亿万农民建设现代农业的新需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滞后,导致科技供给传输不下去,农民需求反馈不上来,科研成果的中试、熟化、示范缺乏工作依托,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作出战略部署,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作出具体安排。为把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农业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部际工作协调小组,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对各地改革与建设提出工作要求;编制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设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推进各地加快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
针对近年改革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为更好的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新要求,农业部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基层农技人员意见,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意见》。《意见》在指导思想上,坚持改革创新,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按照综合建设、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和条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在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化和完善,坚持公益性定位,强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职责,与各地乡镇机构改革相衔接;在工作目标上,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使其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文件印发后,得到了基层的积极反响和广泛认同,基层农技人员普遍认为《意见》体现了他们多年的诉求,让他们工作起来更有奔头。
在整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科技示范场等项目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示范县项目2009年在全国770个县实施,中央财政安排资金7.7亿元,每个示范县投入资金100万元。按照干中改、改中建的思路,优先选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进展较快的县、市实施。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化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筛选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培训基层农技人员。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示范县构建职能明确、机构完善、队伍充实、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立农技人员聘用制度、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农技人员工作考评制度、农技人员培训制度以及多元推广服务机制;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推进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