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陕西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努力,加大宣传,调动农民群众秋季购机热情,加快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步伐。截至10月8日,全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审批实施中央追加补贴资金6494万元,已经完成中央下半年下达1.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54.12%。
统计数据显示,陕西已实施中央补贴资金4.15亿元,占中央全年下达4.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88.29%,共计补贴各类农机具19.96万台,受益农户19.22万户,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补贴资金2597万元,农民自筹资金9.04亿元。
从补贴品目看,玉米收获机、大中型拖拉机、日光温室电动卷帘机增长强劲,三类产品使用补贴资金达2.89亿元,占实施资金的69.64%。目前,已补贴购置玉米收获机械2588台、手扶拖拉机8081台、大中型拖拉机13714台、日光温室电动卷帘机7392台、耕整地机械25448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40762台(套)、脱粒机械27996台。
下半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特点:一是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与地方特色主导产业结合更加紧密。为了满足农民群众购置日光温室电动卷帘机的旺盛需求,放宽了设施蔬菜卷帘机补贴数量,规定凡符合补贴条件的设施蔬菜种植大户、蔬菜协会、合作社等卷帘机补贴数量可放宽到50台。延安市甘泉县为了扩大大棚蔬菜产业的生产规模,新建大棚蔬菜示范园,全县下半年购置日光温室电动卷帘机286台,占其购置机械350台的81.71%,使用补贴资金84.96万元,占其实施资金112.81万元的75.31%。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补贴超市执行落实结合更加紧密。为了更好的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超市的政策引导效应,给杨凌和渭南两大农机超市共追加补贴资金3500万元,占中央下半年下达1.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四成多。三是协议审批及时性与省级审核安全性结合更加紧密。在保证省级协议审批及时性的前提下,下半年省局项目办对市级上报的农机购置补贴协议进行适当电话抽查,对农户电话反映与购机协议显示不一致的,责成县农机部门和相关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