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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脱粒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09-10-21   来源: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于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又一大新成果,更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加快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年来,上海农机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宏伟目标的指引下,围绕本市“三农”工作,做精、做优、做强现代都市农业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发挥比较优势,在农机政策法规、扶持措施、科研开发、推广使用、安全监管、质量保障、社会化服务等各方面扎实推进,使本市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上海市农机化2004年与2008年比较:农机每公顷耕地动力由4.34千瓦增加到4.65千瓦;水稻机收机械化水平由94.3%提高到98.6%;水稻机种机械化水平由20.1%提高到33%;水稻机插秧面积从试验示范到今年的32万亩,近二年每年增加面积达10万亩以上。

  一、学习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促进增强法治意识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为宣传和贯彻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于2004年11月召开了“上海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大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起草小组成员王超英同志在会上作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专题辅导报告。王主任对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立法过程,重要意义和作用做了深刻阐述,对其基本内容进行了释义辅导,为与会的300名农机战线的同仁上了生动一课。

  2005年1月,市农机化办又举办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培训班。农业部农机化司王智才司长到会并作了专题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产业发展处涂志强处长作了辅导讲座,市、区(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农机企业等280余人参加,把学习贯彻促进法推向深入。

  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各种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法制意识,增强了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还通过报刊、农机快讯、远程教育平台以及农机现场会活动等形式开展促进法宣传培训。并发放《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印刷本2000余册。给广大农机工作者增强了信心,鼓舞了斗志。

  二、促进地方法规制度建设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机化事业进入了新的法治阶段。为了做好本市地方配套农机立法工作,市办积极组织农机专家拟订了“上海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实施办法”。目前“实施办法”在修改和完善之中。同时,加强农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分别制定了“公开办事制度”、“告知制度”、“对外办证窗口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完善扶持补贴政策,制定了《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实施农机作业服务补贴标准办法》。实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促进农机扶持政策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农机扶持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机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本市全年中央和市财政投入农机资金由2004年的600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1.3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和市财政的补贴标准由原来实行20%―45%的差别政策,提高到今年的统一为50%。区县一般再补贴15%―30%不等。同时规定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由原定三年内提高到目前五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完善规范了农机监督管理。

  2005年6月,为了稳定本市粮食生产,鼓励规划粮田向规模经营集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农机化办印发了《关于本市实施农机作业服务补贴的通知》。文件明确对种植水稻面积在2公顷以上规模的农民;种植水稻面积在20公顷以上规模的专业合作社和合作农场实行农机作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亩50元,其中机械耕翻地作业服务补贴15元,水稻机械播种作业服务补贴10元,水稻机械收割作业服务补贴25元。

  今年,市农委、市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本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在本市范围内实施机械化育插秧种植水稻的农户或粮食生产合作组织,根据市郊水稻机插秧的实际种植面积,市财政每亩补贴20元,由区县农委和财政部门按具体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种植的实际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浦东新区为了使合作社成员的收入稳定和提高,合作社自身得到发展壮大,区财政对合作社所耗用的主要零配件实行补贴,每年安排一定量资金。

  四、促进农机科研开发

  农机科研部门集中力量、把握重点、克服技术难点,加快创新步伐,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技术研发能力有所增强。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油菜生产机械化成套设备研究”通过了市科技兴农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验收,并根据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油菜生产机械化的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对设备做了相应的改进,形成产业供应,在“三夏”、“三秋”中投入使用。“水稻高产高新技术集成创新示范工程”完成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的机械动力配置方案、农机装备作业流程的技术方案和水稻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方案。“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工程技术研究和示范”完成了冬季保温和夏季降温节能测试,通过结构的改进和材料的选用,达到并超过了项目计划任务书20%的节能指标要求。由农机研发队伍参与的“设施栽培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已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林木作业机具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完成了样机测试。完成了“农林园艺无级变速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的研究”项目。申报了油菜分段收获、油菜移栽机、设施内作业机具中试、立式耕整机等4个重点课题。五年中,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7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9项。

  五、促进农机技术推广

  农机推广项目增加,经费得到了保障。五年中,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共承担或参加了财政部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项目、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上海农业“四新”技术推广项目等8项,项目经费323万元。市财政每年下拨专项经费用于新型农业机械用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05―09年,专项经费累计达到312万元。重点推广了水稻育插秧、水稻植保、水稻收获和烘干、设施菜地生产、油菜生产、有机肥施肥等机械化技术,为现代农机装备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大力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市农机技术推广部门综合本地水稻生产实际,制定了以碎土筛土复式作业、硬盘育秧配播种流水线、叠盘暗化处理和高速机插秧为核心的水稻机械化育插技术,达到了有效控制播种质量和精量,保证出苗整齐一致,快速、合理栽植的效果,2009年推广面积达到了32万亩。

  ――主攻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为了解决机械油菜种植和机械收获这个技术难点,通过与农机科研部门密切合作,研制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油菜种植和收获机型。加强农机与农艺的技术集成,形成了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即油菜机械直播和机械收获(分联合收获和分段收获),配套相应的农艺栽培技术,在油菜种植区域进行示范、推广,充分体现了机械化规模生产的高效、省工、节本优势。

  六、促进农机安全监管

  加强了农机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了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农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安全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为农机化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一是着重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二是着力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工作。近年来,享受政策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为100%,安全技术检验率稳定在85%以上,驾驶证持证率达到了100%。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召开农机“安全生产月”专题现场会,烘托安全生产氛围。二是依托远程教育平台,播放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片,提高农机人员安全意识。三是向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驾驶人发放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宣传画等,推动基层组织进一步关注农机安全生产。

  ――强化执法检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结合两个农时季节,对农机具使用、农机手安全驾驶、机库油库等进行执法检查。每年出动执法工作人员近千人次,开展100天次左右的执法检查,纠正违章100起左右,维持了农机事故处于受控状态的局面。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有序推进。根据“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市级财政支持下,年初下达创建计划、验收标准,按照申请、指导检查、考核评议的程序实施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所需经费适当补贴,推动了工作开展。目前,已创建示范镇10个、示范合作社10个、示范村182个、示范户352个。

  ――引导农机保险稳步发展。经过农机条线的积极宣传和后续服务,提高了驾驶人参加农机保险的积极性、自觉性。目前,农机具综合保险市财政补贴比例从40%提高到5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农机具综合险数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数的比例连年上升,现已达到总量的90%。

  七、促进农机质量监管

  随着政府对农机补贴资金投入的加大,农机产销量迅速增加,农机总类逐年增加,对农机产品质量和销售服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农机产品质量的不稳定,直接影响农机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严把农机试验鉴定质量关,市农机化办、市农机试验鉴定站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有力地开展了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连续5年通过举办“3.15”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农机打假与市场整顿和新型农业机械展示现场活动,已经形成本市农机质量监管网络和监管程序。同时围绕上海水稻育插秧全程机械化主题,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自身素质和质量意识,为农机消费者投诉和维权提供权益保障机制。编印了维权小册子三本、光盘一盘,发放8500余册,发放宣传资料二万份。通过开展农机质量实地调查,把所掌握农机产品质量状况及时与生产企业沟通,并对突出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起到了信息沟通,质量把关,有效避免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同时促进了本市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一是依据农机试验鉴定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农机鉴定大纲来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二是本着服务农机企业,提高农机产品的质量为前提,组织举办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机质量调查管理办法》等培训班。三是加强本站自身素质的提高。组织本站技术人员,参加了质量检验工程师的培训,参加了部举办的农机推广鉴定审查员的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2008年完成农机试验推广鉴定证书发放27份,2009年已发放推广鉴定证书37份,证书发放数量和鉴定报告质量都有较大提高。

  八、促进农机教育培训

  围绕本市农机化发展,以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目的,提高农机化整体队伍素质;以实施农民培训项目为抓手,加大农机化教育培训力度;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为主要对象,提高农机化经营服务能力;以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制度为手段,提高农机化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培训新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由原来500人左右增加到2008年的1300余人;农机修理工每年培训一期几十人增加到每年200人以上;插秧机操作人员培训增长迅速,近二年每年培训在500―600人。2007年结合植保体系建设,培训植保机操作手就达1500多人。从2005年起,农机利用郊区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和农机新技术新知识远程教育培训每年在2000人次左右。

  ――实施本市“郊区农民”培训项目。从2006年起,本市实施了“郊区农民”培训项目。农机部门主要将购买拖拉机、收割机、植保机的机手培训纳入该培训项目,使购机农民当年参加培训。市农机培训中心实施了二年“创业农民”即农机产业化经营者培训项目,培训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和农机大户66人,起到加快推进农机合作社建设和提高经营服务能级的作用。

  ――实施“农机管理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由市农机化办负责实施,主要分农机执法与管理、新农机技术推广和新农机操作应用三块培训内容。分别由市农机化办、市农机科研推广部门和市农机培训中心组织培训,重点开展 “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和“油菜直播机械化技术”研讨培训、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农机师资培训、农机信息统计和农机质量监管业务培训等。新农机操作应用培训主要是高速插秧机、新型联合收割机的操作维护技术和农机维修技术等。提高了农机化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新农机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开发农机实用技术培训教材。为有效开展农机技术培训,市农机办组织开发培训教材,编写了《农机经营服务》、《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水稻机插秧技术实用手册》、《植保机械与技术》、《上海粮油产生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等实用培训教材,做到农机培训项目有教材,培训教材人手一册。

  九、促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农机专业化服务扎实推进,经营模式呈现多元化。随着农机化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农机作业合作组织组建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9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参加社员8464户,服务农户9万余户。合作社拥有各类农机具4000多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950余台,联合收割机近300台,高性能插秧机500余台,配套设施面积4万余M2。各农机户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几年来,市农机专业合作先后形成了以嘉定为代表的镇级股份制农机合作社、以宝山为代表的镇村集体经济农机服务组织、以松江为代表的家庭农场加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崇明为代表的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的跃全专业合作社等。市、区、镇、村为主的各类农机合作社正在成为农机作业服务的主力军,农机社会化服务和组织化程度将有新的提高。

  十、促进农机信息化建设

  《农机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以来,上海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信息和宣传融为一体,基本实现共享资源,推进了农机化信息体系建设。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加大办事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公开办事程序,促进了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夯实信息宣传工作的基础,定期举办农机信息管理培训、通报信息上报、发布情况,开展信息员工作交流活动,提高上报信息的采用率。借助“农科热线”信息平台,开通农机热线,本着“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叫必到”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服务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解答,为广大农民排忧解难,及时、准确地提供新型农业机械及配套技术。2004年开通至今,共受理了涉及20多个省市的1200多个热线电话,进一步凸现了服务职能。

  ――开拓创新,办好上海农机化信息网。自2003年开通以来,充分考虑各种不同层次应用的可操作性,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建设原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先后开发了信息报送、统计报表的直报、网上办事指南、监理信息管理、资料下载等系统,完善了网上数据查询,优化网页布局。同时围绕《促进法》实施5周年,在网上开辟活动专栏,利用网络平台展示本市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增强了营造关心、支持农机化的氛围,基本实现了本市农机系统之间的资源整合、共享。

  《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为农机化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提供了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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