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农机局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充分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国务院公布的《条例》是我国关于农业机械管理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为加强农业机械监管水平,构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提供了法制保障,标志着农业机械管理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有序有效展开。
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国务院公布的《条例》共60条,系统的规范了农机安全监督行为。《通知》要求重点从以下10个方面领会其精神实质:一是《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所有者和操作、维修人员的权利、义务。二是建立落后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制度。三是建立农机产品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四是健全农机维修制度,明确规定了农机维修企业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并规范农机维修行为。五是明确规定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牌证管理。六是明确要求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实行资质管理,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并参加县级以上农机部门组织的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件。七是强化农业机械的安全检验。八是加强对特定种类农业机械的安全鉴定和重点检查。九是统一规定了农机安全监督行为。十是规范了农机事故处理程序。
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有计划的组织学习宣传工作,结合实际以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本系统人员原原本本、逐条逐款的学习、领会。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采取不同方式送《条例》到基层、到农村、到市场、到企业,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守《条例》。要充分发挥媒体媒介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江苏省实际认真研究探索贯彻实施《条例》的方式、方法,确保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管有序有效进行。一是依法履职。各级农机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好《条例》规定的牌证发放、培训考试、安全检验、报废回收、质量投诉、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法定职责,切实承担起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农机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公安、质检、工商、安监等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合力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三是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同进加强安全监理硬件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投入,改善执法手段,保障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