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风险互助试点是农民互助合作保险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过近半年多的工作,已形成了省协会与区县会员服务站、农机合作社垂直联动的业务管理体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方面使农机风险互助保险成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新的突破口,同时也初步探索了一条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率、可持续发展互助合作保险的道路。”日前,农业保险专家郭永利在谈到首个全国省级农机风险互助合作保险试点情况时对记者表示。
今年3月18日,在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精神指引下,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所属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农业保险专家合作,组织农民风险互助,在西安、渭南、咸阳、宝鸡、铜川、榆林、汉中和安康8市选择20个县区,开展了农机风险互助合作保险试点。这是首个全国省级农机风险互助合作保险试点。据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秘书长行学敏介绍,试点工作自启动以来,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截至10月中旬,协会已发展6873名会员,除交强险外,筹集互助资金155万多元,受理农民报险案件75起,为农民提供维权救助服务116次,补偿农机事故损失19.6万元。
行学敏认为,农机风险互助合作保险取得初步成功,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互助合作保险这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模式可以真正把实惠让给农民。协会依托农机监理现成的服务系统,利用年度农机检测和三夏、三秋农机外出作业时节,宣传安全风险互助“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为农机户集中办理互助手续,不用大的投入就能开展服务,既方便了农民,节省了成本,又解决了农民分散服务难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低保费,分档次互保对上了农民心思,互助既帮农民维了权,又为农民省了钱,还为农民保了险。2007年以来,一些保险公司认为保监会和农业部关于农兼用拖拉机交强险的标准(即60元、90元)偏低,以投保拖拉机出现亏损为由,出现了各保险公司不积极执行这一标准,擅自提高标准或拒保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过去保险公司直接对一家一户,交强险每台保费400元起步,高保费农民不愿办,低保费保险公司不保。现在由协会统一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国家规定60元、90元参保,一旦出险由协会代会员索赔,办手续,农民不吃亏。互助险的费用标准也比商业保险降低了60%以上;风险管控、安全监理与损失补偿三位一体相结合,既提高了拖拉机挂牌率,又实现了安全监理的服务转型。过去农民嫌保费高不上保险,监理不能给上牌照,农民出险不报案,安全监理没抓手。现在保费低了,手续简便了,服务到家了,上牌的多了,农民出险找协会服务站,安全管控有了抓手;同时,在试点工作开展以后,省协会、区县会员服务站、农机合作社形成了以农民互助为基础,系统扁平化垂直管理为统领的体制构架。农民通过农机合作社参加互助,由会员服务站为农民提供相当于4S店式的综合服务,包括互助保险、技术培训、农机采供、紧急救援、维修和配件等,这样,协会组织既能使个体农民抵御市场上大供应商(比如农机和保险公司)的挤兑和盘剥,又能以低廉的价格得到及时周到的产品、配件和服务。“还有一点很关键,就是相对有效地解决了商业保险高保费,农民难以接受和结余资金变成利润拿走的问题。”行学敏说,农机风险互助金补偿事故损失,除去经办费用,可以滚动积累,持续发展,使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农民自己的事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农机安全风险互助保险虽然取得了初步成功,在一些方面有了新突破,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郭永利表示,农机安全风险互助作为首先遇到的是思想认识问题,比如:一些人认为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事。为农民服务既操心费力又要往里搭费用,还冒着农民负担高压线风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此,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通过在渭南、武功、榆林召开现场交流会,以样板引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动试点。同时由于风险互助事业尚处于启动阶段,政府在互助费、经办服务费用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希望政府适当给予服务费用补贴。
行学敏也介绍说,在农忙季节,还存在农机跨区域作业的定损衔接等问题。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夏、三秋多是跨省流动作业,一旦出险需要所在省份农机监理、公安交警协助处理现场、定损施救,但由于当地没有开展农机安全风险互助而缺乏同类标准互助组织配合。因此,这方面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目前,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也就此问题在与宁夏、甘肃、河南等省进行沟通合作。
“今年9月7日,国务院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其中把安全(风险)互助提到了重要位置。2010年,我们将遵照《条例》要求,深化试点工作,在巩固完善今年20个区县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铆足干劲,将试点分步向全省106个区县延展,预计明年试点区县将达到60多个,会员发展达到3万人以上,实现风险互助金700万元。”行学敏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