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西首次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网络系统操作,对880余个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实行统一网络实名制管理,做到了动态管理、实时监管、阳光操作、有效补贴。针对补贴机具经销商队伍良莠不齐、承担责任能力有限、售后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补贴机具经销市场,江西省农机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2010年该省范围内农机经销商全部实行公司准入等制度,提高准入门槛,落实经销责任,从源头保障机手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2010年江西省补贴机具经销商由往年生产企业先申报,农机部门后审核的做法,改为先由农机销售商向当地农机部门申报供货点资质,后由农机生产企业从符合供货点资质条件的供货点库中自主选择,也可选择其他符合资质条件的供货点,农机生产企业对自行选择的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经销商申报必须符合2010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供货点资质条件。
一是公司制准入。凡是承担补贴机具经营的供货点一律实行公司(企业法人)制准入,公司注册时间截止于2009年12月20日。
二是经营时间。供货点必须从事农机经销工作2年以上,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之前,允许主体、法人等变更延续。
三是经营场地。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含仓库),市、县级供货点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省级供货点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四是注册资金。县级供货点不少于20万元;市级供货点不少于50万元;省级供货点不少于100万元。
五是售后服务人员。经销3个以下(含3个)同一品种、不同品牌补贴产品的供货点,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经销4个以上同一品种、不同品牌补贴产品的供货点,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实行全省总代理的供货点,2个品种以下的,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3个品种以上的,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单独经销机具品种3种以上(含3种)的供货点,其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售后服务人员必须取得部级农业(农机)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农机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六是设施设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及数码相机等网上操作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以及相应的专业操作人员。
七是财务制度健全。配备了财会人员,能开具正式销售发票。
八是文明供货。历年能圆满完成补贴机具供应任务,没有出现供货不供货的现象;两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