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农业部重点发展保护性耕作地区之一, 已从最初的以旱地保护性耕作为主,延伸到原生草原、退耕还草农田、灌溉农田和水田。经营模式亦从最初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拓展到国营农场、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机合作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010年,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新增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面积150万亩,推广应用总面积达到1360万亩。其中,继续强化与中国农机院合作,新增麦类作物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面积50万亩;以鄂尔多斯市百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依托,与鄂尔多斯市政府联合开展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新增技术应用面积50万亩;以实施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为契机,选择试验示范工作扎实、区域代表性强的旗县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带动和引领其它项目县积极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实现新增技术应用面积5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