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将对该市进一步加快水稻种植机械化发展步伐,按期完成省政府“2011年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目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围绕农业“1115”工程建设,坚持以机插秧为水稻种植机械化的主导技术和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全力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进程。到2011年,全市新增插秧机3270标准台,高标准良田新增机插秧面积49万亩,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
加快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在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进行累加补贴,对步进式插秧机、乘坐式插秧机和育秧播种机每台分别给予3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购置补贴。同时要求,今年要率先实现机械化目标的江宁区、浦口区,区县财政的专项补贴资金不得低于市补贴标准。
二是加强机插秧技术培训。全市机插秧技术培训人数与购机数之比应超过2:1,主要培训对象是机具购置户、水稻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基层农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和郊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的开展。各有关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把水稻种植机械化纳入到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四是提高组织化程度。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农机,开展机插秧作业服务。
五是强化技术指导。各级农技、农机部门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联合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