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江苏省农机局公告第二批13家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企业名单。至此,全省已有45家企业被设区的市农机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要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农民的原则确定,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确定一家企业从事该项活动。目前,无锡、苏州、淮安、盐城、镇江、泰州等6个市基本实现了每个县拥有一家回收企业的目标,其他还没有回收企业的县(市、区)正在加紧进行认定工作。
为解决该省农业机械机具老化、结构不合理、能耗高、污染大等问题,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全省范围内全部淘汰老旧大中拖和联合收割机,小拖占有率从现在的50%下降到20%。今年,该省全面启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出台的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更新给予财政补贴。报废更新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优先享受补贴,购置联合收割机的,只有报废旧机才能享受补贴。根据计划,今年全省将报废更新大中型拖拉机3000台,联合收割机15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