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江苏省将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实施保费奖励政策。
以省辖市为考核单位,当省辖市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主要种植业保费收入的5%以上(含5%)时,省财政在原有保费补贴比例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的保费奖励;当省辖市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主要种植业保费收入的15%以上(含15%)时,省财政在原有保费补贴比例基础上增加20个百分点的保费奖励。政策执行后,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投保农户承担的保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县级财政的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10%。省财政保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抵减投保农户的自缴保费比例。
以省辖市为考核单位,当省辖市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主要种植业保费收入的5%以上(含5%)时,省财政在原有保费补贴比例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的保费奖励;当省辖市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主要种植业保费收入的15%以上(含15%)时,省财政在原有保费补贴比例基础上增加20个百分点的保费奖励。政策执行后,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投保农户承担的保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县级财政的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10%。省财政保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抵减投保农户的自缴保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