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自治区促进农机化大发展法律法规和购置补贴政策的大力促进下,在中央、自治区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疆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的共同努力,新疆农机化形势发展日新月异,一年上一个新台阶,但在大好形势下,处于农机化发展最前沿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机构,却因体制不顺、机构不全、资产损失、人员不齐、服务能力不强、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严重制约了新疆农机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强化乡镇农机管理站的服务职能,加快实现新疆农业机械化,加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建设的内部和外部条件都已具备,急需要进一步强化建设。为此,新疆农机局下发《关于加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是直接面向农民,服务“三农”,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最基层的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机构,承担着农机化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全部农机化生产任务完成、农机化项目实施、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技术推广、农用柴油供应、农业抢险救灾等多项重要职能,在新疆农机化发展历史大转折的新形势下,加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的建设,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结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手段与设备的改善、管理服务手段的加强、管理服务内容的增加等方面全面规划,分年度全面加快建设,对促进有新疆特色的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意见》强调:加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建设要紧紧围绕自治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解放生产力、转移劳动力、建设“四大基地”、发展“六大产业”、提升“四大能力”的战略部署,使农机装备发展从粮棉机械迅速向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特色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水产养殖、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农业等领域发展,推动农业“六大产业”由生产型向市场经营管理型转变,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产业层次由农产品初级加工型向精深加工型转变。
加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建设是强化基层农机管理与推广服务职能,全面实现现代大农机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要把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建设成集农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农机科研、生产、制造、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审验、安全事故处理、安全生产教育、农机投诉,农机手培训、农机具集中检修、审查上岗、农机维修、配件供应,机棚、机库建设、农机加油服务、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农机作业服务、农机人员工作、学习、生活等综合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直接面向农牧民,强化农机服务的综合实力很强的管理服务机构。
《意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推广)站建设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禁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要加强对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维修、设备购置等支出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一定要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