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脱粒机,交强险 记者从安徽省保监局获悉,6月15日起,安徽省拖拉机交强险开始执行地区费率。
安徽省农机局与省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拖拉机类型界定标准。其中兼用型拖拉机是指既可以通过挂接农具从事田间作业,也可以通过绞接牵引挂车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包括手扶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等。而运输型拖拉机是指货厢与底盘一体,不通过牵引挂车可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包括底盘是整体式车架的变型拖拉机等。
根据《通知》要求,从6月15日起,安徽省拖拉机交强险将执行地区费率。兼用型拖拉机中14.7kW及以下70元/年,14.7kW以上110元/年,运输型拖拉机中单缸700元/年,双缸1850元/年,三缸、四缸(60kW及以下)2400元/年。
据了解,新的拖拉机保费标准实行后,安徽省将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的投保服务,各财产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也不得捆绑销售其他险种。同时,保险公司将可以在农机监理办证大厅设立拖拉机交强险承保点,也可以在拖拉机年检时派人随同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镇,集中办理交强险业务,现场及时核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