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农机发[2010]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平安农机”建设活动向深入发展,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山东省农机安全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申报的农机安全示范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由省农机办和省安监局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督导组,从6月21日开始,至7月10日前结束。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记录、看现场等形式,进行百分制考核。
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示范活动”情况; 贯彻落实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9]4号文件)情况,结合“六个一”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示范活动的具体措施情况;农机安全示范单位组织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规章制度情况。
检查组将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统一标准的原则,严格审查,认真考核,确保全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