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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设施农业生产运行良好
2010-07-08   来源:华商晨报   

  防汛形势严峻,辽河国堤盘山县吴家乡段的行洪区却出现“违建”西三家村委会表示大棚、电网等是乡里建的这儿有沙石路,有电网,有房屋,有树木,还有至少100个蔬菜大棚。
  可这儿却不是村屯,而是一段辽河行洪区。
  目击:行洪区内建起大棚
  昨日,记者驱车进入辽河盘山县吴家乡段。
  据当地居民介绍,辽河的南岸是盘锦盘山县,北岸是鞍山台安县。站在南岸的国堤上,向远处的河道望去,一条五六米宽的沙石路直通河边。河道内是五排蔬菜大棚。
  据一位姓段村民介绍,这些大棚都是吴家乡西三家村村民支起来的,每个长100米,宽7米。在大棚的一端还盖着砖房,电线直接扯入砖房内。行洪区内还种有大量的玉米,眼下有1米多高。
  “在行洪区里建大棚、种玉米,发洪水的话,不阻挡泄洪吗?”面对记者的提问,一位陈姓老人指着河边不远处说:“没事,那还有一个小坝!”
  记者看到,这个高约两米,宽约四五米的堤坝上也种满了玉米。知情者介绍,这个小坝是规划套堤。
  陈某又告诉记者:“当然如果发大水,小坝肯定不行。1985年发大水,小坝被淹后,洪水差点把国堤给没了……”
  在河滩上,栽有大片的小树条,每根能有2米多高。
  村委会:大棚是乡里建的
  村民段某证实,每亩大棚用地每年需要向村里交纳600元钱。每亩玉米地需要向村里交纳50元钱,“这是乡里的行为,不是我们村民个人的行为。”
  对于这种说法,西三家村委会书记马再路(音)证实了这一点。他说,“这里至少有100栋大棚。大棚都是乡里统一规划建设的。电网,公路也是乡里建设的。”建设时间在2007年左右。
  对于此处的泄洪,“乡里跟市里商量过这事……”马再路说,“不是有小坝吗,再说村里的困难户多,一个人两亩地,不扣大棚干啥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对于马再路的说法,记者来到吴家乡政府求证。但是,书记和乡长外出招商,主管副乡长不在。
  说法:行洪区不准扣大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盘山县河务管理所。据书记魏立明介绍,国堤内侧迎水坡50米范围内可以栽种树木,应是起到固堤作用的防护林,其余的都不允许。”
  当记者提及吴家乡在行洪区内建大棚一事时,他说:“这个事不是水利部门批的,具体是谁建的你找谁去!”
  “建大棚这事你知道吗?”记者追问。对方答:“我不再正面答复你!”
  记者再次追问:“作为主管部门,是否存在监管缺失?”“这话看咋说……”他没有正面回答,几分钟后又表示,“大棚归政府管,水利局没有权(清理)……”
  采访中,马再路对记者说,主河道内的树条是由水利局和河务管理所栽种的。对此,魏立明解释:“这里护堤林!”魏立明承认,盘锦是辽河末端,也是全省防洪形势最为严峻的地区。
  7月2日,盘锦市政府和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防汛工作会议。副市长沈铁冬指出,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预测盘锦发生洪涝灾害可能性很大。要加大河道清障工作力度,坚持贯彻“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
  那么,西三家村的大棚和成片的树条地将命运如何呢?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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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运行 良好 生产 农业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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