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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对口支援农十师温室大棚项目启动
2010-07-22   来源:亚心网   

  一农户辗转购买的滴灌带存在质量问题,可因没有购货发票,导致维权艰难。
  近日,农户杨小芹终于拿到了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但每卷317元却只能按每卷45赔偿,这让她很窝火。
  杨小芹是农八师144团某连的农户。2007年12月,农户罗新和彭岳组织购买滴灌带,每卷317.50元,她听说后就买了20卷。这些滴灌带是熊斌从骆林的滴灌带厂购买后,卖给罗新和彭岳的。
  为证实产品合格,罗新给杨小芹写了份证明,承诺“滴灌带无滴漏、爆管,反之,双倍赔偿。”有了罗新白纸黑字的承诺,她放了心,也没要购货发票。可当年5月,当杨小芹安装滴灌带时竟发生裂管,使用时又发生了爆管,导致棉田滴水不均,产量减产。
  当年6月4日,熊斌写下欠条,标注每卷按45元退款。杨小芹不同意,要求熊斌按照罗新和彭岳所承诺的“双倍赔偿”。遭拒后,杨小芹将骆林、熊斌、罗新、彭岳四人告上法庭。法庭上,四被告相互推脱。因杨小芹没有购货发票,滴灌带厂老板骆林坚持称,未向杨小芹和熊斌出售过滴灌带。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熊斌一次性赔偿杨小芹损失900元(每卷45元);骆林承担连带责任。杨小芹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审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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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项目 启动 大棚 对口支援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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