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邑县出台2010年蔬菜发展支持奖励政策,1000余万元奖励资金将全部以现金补助的形式,对新建日光温室的菜农,依据温室发展规模给予奖励补助。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科学使用,高邑县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项目补贴资金领导监督小组,在县财政局设立专账,明确专人管理,补贴资金支出全部实行报账制,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凭票直接拨付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项目主体,并且每周两次对工作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凡是在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套取、挪用、占用专项资金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截至目前,高邑县已有千余户农民报名确定建设新型日光温室,前哨营、后庄头等十几个村用于新建日光温室的土地已协调到位,即将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