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记者在建平三家乡北四家村村民付景玉家大棚里看到,枝繁叶茂的西葫芦已经开花结果,一派丰收景象。付景玉喜笑颜开:“这个棚现在给我十亩农田我都不换了,年初种植的法国冬玉西葫芦。到目前为止,已经收入近4万元。在三家乡像我这样的大棚还有很多。”
在朝阳市百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中,建平县任务为23.5万亩,居该市各县(市、区)之首。其中春季实施10.5万亩,夏季利用开荒与垦复造地4万亩,秋季发展9万亩,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大棚11.83万栋。围绕省、市下达的设施农业新建任务,建平县采取多项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和强化考核考评,落实奖励和补贴措施等,强力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建平县在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典型劳动,政策引导,组织保证等得力措施,力促设施农业大发展。首先做到典型带动。对外,多次组织县乡村干部群众到市内邻县、省内如辽中县、外县如山东寿光等地学习考察,并邀请沈阳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专家教授作专题报告和产业评析,使干部群众面对现实,着眼长远,真正提高发展设施农业的思想认识。对内,以实地参观、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重点树立沙海镇设施农业大户典型和栽培模式典型,经济适用型棚体结构典型,深井镇高效收入致富典型,用身边的范例启发教育农民,带动全县设施农业发展。其次做到政策引导。在土地、技术、资金、市场营销等方面出台惠农政策,以优惠政策引导农民积极投身于设施农业建设中。在土地流转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采用“租、包、调、用、换”等流转方式和开发利用坡耕地等形式,解决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用地等问题,对于集中连片、规模生产的地块由乡村统一协调,统一建设。在技术服务上,县财政每年拿出资金100万元对全县乡镇设施农业技术人员给予奖励补助,并实行作业历、技术人员入户指导卡、棚户接受技术培训记录簿和技术指导记录簿,即“一历一卡两簿”管理办法,规范技术人员技术指导行为与责任,加强保姆式服务。在资金服务上,集中财力整合资金,对涉及与设施农业有关的资金进行合理整合,捆绑使用,用于水、电、路等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集中连片20栋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县财政予以水电路补贴资金10万元。在市场销售上,规划在三家乡建设设施农业批发市场,并在其他设施农业集聚区规划市场3处,做活产品流通市场,推动设施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最后做到组织保证。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设施农业建设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组织,集体负责本乡镇设施农业的规划、建设、管理、销售与指导,切实加大了此项工作的领导力度。同时,将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纳入各乡镇场街年度重点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每个乡镇场街集中连片新建日光温室大棚达到300标准栋以上,在同类同考中直接评定为一级;新建集中连片100标准栋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验收合格后,每个小区奖励乡镇场街4万元,200标准栋以上,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