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网站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07年初,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开始组织起草《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先后两次征求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的意见,以及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委意见。
2009年11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农业部进一步对《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今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0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将修改意见和理由反馈农业部: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站地址:http://www.chinalaw.gov.cn)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2、发送电子邮件至:njhsajc@agri.gov.cn
3、发送传真至:010-59192880
4、邮寄信件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政法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邮编: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