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土部门高压处罚下消停了一年多,以设施农业配套用房做幌子的设施农业小产权房“十一”后死灰复燃,公然发送短信广告。有市民反映,近期不少农业大棚小产权房开始新一轮“开盘热”。
从青龙峡景区大门向东约
记者进入施工现场,整个项目200多套院子的建设进度参差不齐,多数院子只建成了院墙,砂石、水泥就堆在院子里,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停在院子之间尚未硬化的土路上,一位村民还带着黄牛到一杂草丛生的院子里觅食。
“广告上称,‘都市庄园’靠近青龙峡,但这里实际是西沙地村。”一下车,
虽然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诗句被崔村镇的六合成农业观光园当成短信广告词。销售人员
记者了解到,大棚房违规项目主要通过承租方先与农村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由承租方进行农业种植养殖或农业观光园、生态园建设。此后,承租方建设种植大棚,同时在大棚旁或大棚内建“配套用房”对外租售,租期一般为20年至50年,每套价格18万元至60万元不等,边建设边租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