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在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下,吉林省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热情空前高涨,农机装备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农机化作业水平显着提高。农机总动力由2005年的1471万千瓦,增加到2010年的2180万千瓦,5年间增长了48%;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5年的33%提高到2010年的61%,5年增长了28个百分点,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
“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达到21.82亿元,补贴范围覆盖了所有的县(市、区)及农(牧、渔、林)场,补贴种类达到12大类,涵盖了农、林、牧、副、渔各个领域,累计补贴各类农机具21万台(套),受益农户达到20万户。
省政府投入省级财政资金4亿元,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配套使用,在全省30个产粮大县实施了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示范作业面积1000万亩,辐射带动面积1000万亩。
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取得重大突破。水稻机插、水稻机收和玉米机收水平分别达到50%、65%和15%,比“十五”末期分别提高24.4个、48.5个和14.2个百分点。
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步伐加快,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节能环保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引进、推广和应用了旱作节水灌溉、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保护性耕作、水稻机插、水稻机收、玉米机收、秸秆综合利用等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累计投入中央和省、市级财政资金4.1亿元,实施深松作业补贴面积3500万亩,玉米平均增产10%以上。
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全省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到1800个,农机化作业专业户7000户,推动了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了粮食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专业化。
农机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十一五”期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为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