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事业得到稳步推进。一些已经实施的惠农制度和政策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如农村金融机构稳步增加、新农保试点覆盖面不断扩大、国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等;一些新的惠农制度和政策顺应时代发展被相继推出,如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等。而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工作中,一些地方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如甘肃从农民中招录公务员、四川成都统一全域内城乡户籍、浙江温州试点镇级市建设等。
岁末之际,记录2010年发生在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领域的大事件,是为了总结回顾我们在这些领域所做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经验成果,也是为了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让更多农民在未来的一年能够分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让他们得到更多实惠。
国务院严禁搞强拆强建
2010年11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如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圈地上楼,侵害农民利益等。
点评:面对城市化的趋势,无论农村还是城市,都在不断承受着拆迁的喜与痛。而且,拆迁的浪潮正从城市涌向乡村。一些地方受政绩观和利益驱使,借城镇化之名,搞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上楼。那么,如何确保在城乡协调发展之时,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就成为当务之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应该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加
针对农村资金需求“小、散、短、快”的特点,国家从2006年起在全国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2010年6月,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但依然不能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在全国推进设立1300家左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弥补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空白。这些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定、省定贫困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同时放宽企业融资条件。
点评:放宽企业融资条件,可以调动民间资本,扩大内需,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巨大作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但是这片空白仍旧很巨大,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任重而道远。
新农保试点覆盖面继续扩大
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新农保国家级试点又新增了500个试点县区。到目前为止,国家已在全国820个县区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大约有24%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每月至少能领取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按照进度,“十二五”时期,相关部委还要进一步扩大新农保试点面,到期末将覆盖至全国所有县区,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统一。
我国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点评:新农保政策中有一个原则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里没有的,这个原则就是“有弹性”。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里面,缴费比例、领取资格、支付标准是一定的。而新农保里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高低进行选择,同时允许地方增设缴费标准,可以向上增设,也可以向下增设,这就是为了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民收入水平高低差异相对较大的实际情况。正因如此,一些省区如海南、宁夏等已提前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
农村低保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
2010年5月,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对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提出新的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在上一个10年扶贫开发规划和下一个10年扶贫开发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是新阶段扶贫战略与政策体系的两个重要手段。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就是要把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区别出来,通过开发式扶贫给予扶持,使他们跳出贫困圈。
点评: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改进贫困识别方法的需要。过去,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和低保对象的调查统计,存在两个突出缺陷,一是工作上没有其他部门参与,统计结果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二是方法上单纯注重采取收入调查或民主评议,往往有失偏颇。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能够准确找到扶贫对象,提高扶贫政策措施对贫困人口的瞄准度,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成都统一城乡户籍
2010年11月16日,四川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民众可自由迁徙,并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成都市为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迁徙和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明确规定农民可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且不进城同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
到2012年底前,成都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点评:成都这次户籍调整和之前许多地方的政策有着本质的不同,成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这意味着长期以来重城镇居民轻农村居民的现状得以根本扭转,随之而来的农民住房、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子女就学问题等,也将实现真正的“一体化”。
重庆发出“农转城”户口簿
2010年8月1日,一本崭新的《居民户口簿》交到了重庆合川来主城务工经商农民陈刚的手中。这是重庆市7月28日宣布全面启动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之后,重庆市公安机关向申请转户的本市农村居民发出的第一本“农转城”户口簿。8月1日当天,重庆市全市807个派出所统一正式受理农村居民转户申请。
重庆户改分两阶段: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到2020年,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
要登记为重庆市主城九区的城镇居民,具备3个条件之一即可:购买商品住房;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点评: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被普遍认为是一次重大的改革突破和有益尝试。此次改革将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其实施效果令人期待。
甘肃从农民中招录公务员
2010年11月,甘肃省制定了从生产一线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总体方案,确定12月底前展开试点工作。在此前,包括山东、安徽在内的一些省份,已经陆续开展过各种形式的针对农民群体或农村干部群体招录公务员的工作,但明确以工人、农民两个群体为对象正式开展这一试点工作,甘肃省起步较早。
根据安排,甘肃省试点工作中工人、农民的公务员招考命题将同全省统一考试有所区别,将更加强化实际能力考查的导向,通过灵活的题目设置,不考死记硬背,不刻意追求文化水平,而是更注重报考者在面临基层一些实际难题时的处置能力。
点评:当前,农民报考公务员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身份的界定。随着中国阶层的不断变化,工人农民的身份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户口在农村,但却在企业打工;人仍在农村,但却在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生产线上工作;一些人外出上大学但户口仍留在本地等等。不过从根本上看,这是国家选材制度在实践中的自我修复和完善,过程中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最终的结果令人期待。
河南19名处级干部驻村
2010年7月底,河南省省直机关选派19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到省定贫困村任“第一书记”,驻期3年,旨在破解“三农”问题,发展当地经济,同时为全省大规模选派干部驻村任职积累经验。
在下派的19人中,最年轻的是37岁,最年长的为53岁。他们分别来自省办公厅保卫处、省安全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等机关单位,他们中不少人对农村问题并不熟悉。他们所驻的那些村具备以下特点:均为省级贫困村、村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形成核心、战斗力不强。
河南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这不是镀金,出不了成绩,甚至完不成任务,处分和降职也有可能。
点评:对于处级村官们来说,驻村的心态很重要,要将自己的机关干部身份转变成一名农民、一名村干部,这样才能用心了解农村,发展农村。当初这些驻村干部临行前向组织承诺:把村子当故乡,视群众如父母,埋头苦干,扎实工作。这,其实也是军令状。
强镇扩权――镇级市
2010年9月,继浙江温州市试点5个镇级市后,山东省也宣布将启动镇级市试点,计划用3-5年时间将省内20多个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在我国目前的市制体制中,有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4级。但浙、鲁两省启动的镇级市试点并不涉及行政区划层级调整,它的核心要义是以一个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个镇。
按照温州“镇级市”试点方案,这些试点镇将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而广东则在派出大批考察团学习温州模式之后,仿照温州启动了“简政扩权”改革。
点评:中国强镇扩权的探索自2006年浙江绍兴开始,除了温州“镇级市”模式外,还有一种是“副县级镇”模式。比如安徽巢湖市将桐炀、柘皋、黄麓、槐林列为副县级镇。它们与温州模式的区别在于,前者通过提高镇的行政级别来获得财权和事权,后者则不调整行政级别,将县市部分权力下放。可以说,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若能够向下走的话,会对我们未来经济增长的格局产生很大影响。
国土部提高征地补偿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7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按照新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为20%-30%,其四大特点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同地同价、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点评:这是规范土地市场一个重要措施,强调保障农民利益。新规定明确,征地补偿款应在征地实施方案批复后三个月内支付给农民。希望这一规定能在推行中不走样、不打折扣。
农村网民大增
2010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了4.2亿人,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15亿人,占整体网民的27.4%,半年增长7.7%。
点评: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率的提高,意味着农村地区信息“边缘化”的局面正在加速改变。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改变,对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数字鸿沟”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青年农民和外出务工农民是1.15亿农村网民的主流。应该说,信息传递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信息传递本身,而且体现在它所能带来的巨大附加值上,让更多农民从信息化的发展中受益,是我国信息化发展的重要目标。
首家农民合作社企业集团成立
2010年10月12日,全国第一家农民合作社企业集团――江苏苏州湖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新成立的湖桥集团由土地、资产、物业三大合作社出资组成,下设房产、物流、建设、园林绿化、文化旅游等5个公司,一年创收至少3000万元。
点评:苏南农村一直在探索和实践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2005年以来,全国第一张农民股份合作社营业执照、第一张土地股份合作社营业执照和第一张农民专业合作联社营业执照相继在苏州诞生。“集团化”给农民合作社带来新的发展契机,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增强合作社的经济技术实力,也有利于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试点建租赁房
2010年11月,北京市5个村集体组织申请建设租赁房1万多套。按照规划,到2015年,北京基本完成城乡结合部村庄改造,使之成为现代化新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民变成“有房屋、有资本、有社保、有工作”的新市民。
点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拒建商品房,是因为商品房得一次定价,很难保证农民长期的利益,而年租性的房屋每年都会有收益,且租金额可随市场价调节。北京市此举意在增加农民收入,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房,将可面向没有北京户籍的流动人口,以市场价格出租,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