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促进江苏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可持续发展,2010年12月3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59号)。《意见》共十个方面二十一条,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江苏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扶持政策。
《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85%,基本实现粮油生产机械化,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全省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到2020年,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0%,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全省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
《意见》提出,全省要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提高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快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步伐;增强农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机制造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管理水平,推进农机依法行政,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机监督管理水平。全省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发展农机小额信贷,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加强农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省局近期将对《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