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河北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亿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玉米机收水平达到60%以上,农作物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实施耕作制度改革,在适宜地区深松耕达到100%,小麦播后镇压达到100%,加大化肥机械化深施力度。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基本解决水稻、花生、马铃薯、谷子、棉花等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关键技术问题。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蔬菜产业、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协调有效的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平台,在高效收获、精量播种、深松(耕)整地等主要产品上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要求农机化发展以促进农机农艺结合、重大农机装备发展为重点,加快实现粮食主产区、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由耕、种、收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域拓展。积极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动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扶持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开展规模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
2011年至2015年,对购置玉米收获机的,在国家补贴金额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对购置深松(耕)机具的,2011年在国家补贴金额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机具价格的10%给予累加补贴。2010年至2012年3年内,第一次实施小麦农机深松(耕)作业的地块,且深度达到25厘米以上,对作业的机手或农机服务组织按每亩10元标准给予补贴。河北省还将进一步扩大省级自选补贴产品的品种范围,满足不同区域和不同层次购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