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民勤县出台了2011年日光温室和草畜产业建设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具体内容为:符合建设标准且验收合格的日光温室,每亩享受5000元重点治理项目补助资金;安装卷帘机的,在落实农机直补基础上每座补助1500元;对20座、40亩以上的建设点,在享受重点治理项目补助的基础上,每标准棚县财政补助1000元;以前建设的日光温室建设点,当年新建10座、20亩以上,经扩面达到20座、40亩以上的建设点,新建标准棚每座补助1000元;对规模达20座、40亩以上的建设点,部分电力设施和道路建设由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资金统一配套建设。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养殖小区每标准棚补助1万元,前庭后院式暖棚每标准棚补助3000元;符合建设标准且验收合格的养殖小区,每个小区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万元;引进种羊的,每只补贴资金2000元;新建青贮池单池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县财政每立方米补助20元;购置大型玉米联合收割机的,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每台再补助5万元;购置秸秆青(黄)贮揉丝、打捆、裹膜一体机的,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基础上,按购机价格每台补助20%;购置小型粉碎机的,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基础上,每台补助300元;符合条件的养殖专业合作组织,每组建1个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