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发(2011)31号文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大方面,包括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和完善支撑体系、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对今后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时期的农机化发展进行了详细的规划,提出了发展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农机化发展进入中级阶段,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8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到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7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农业装备提升、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农机节能减排节本增效、农业机械化人才培育、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机装备制造业振兴等六大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和完善六大支撑体系。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工业创新体系。
实现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未来将对农机化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农机工业创新支持力度。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