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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农机化发展重大目标分解任务下达
2011-03-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投诉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受理调解农牧民的投诉。做好每一起投诉受理调解工作,直接关系到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全区各级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构本着热情、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受理调解每一起投诉。据统计,截至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14起,已结案13起,为农牧民挽回经济损失16.5万元;其中拖拉机投诉6起,收获机投诉1起,其他农机具质量投诉7起。

  一、投诉产品的类型

  通过对受理的投诉案件分析,目前容易引起投诉的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质量较差或技术不成熟的机型提前投入市场。主要表现为故障率高、可靠性差、性能指标不能保证、适应性差;二是企业的售后服务意识和能力较差,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故障或提供配件不及时;三是赊销产品质量、作业效果或作业收益达不到用户预期要求时,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导致投诉。

  二、投诉产品的特点

  通过对受理的投诉案件分析,投诉的产品有三个特点:一是补贴机具的投诉案件大幅上升。2010年上半年该区受理的14起投诉案件中,补贴机具为10起;二是受理的投诉案件中,大中型拖拉机等动力机械所占比例上升,占总数的50%;三是形成集体投诉案件的趋势上升。

  三、投诉产品的突出问题

  被投诉的产品并不都是因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大部分投诉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同一故障,生产或销售企业不能彻底解决;或是小故障较多,影响正常使用,生产或销售企业在售前没有认真培训,售后服务质量差、水平低,不能及时、有效、正确处理产品质量故障;或是农忙季节配件供应不及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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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任务 分解 目标 发展 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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