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机合作社发展总体数量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内在功能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的实际,江苏省农机局决定自2011年起,在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创建的基础上,将“平安农机合作社”纳入“平安农机”创建范围,进一步创新“平安农机”创建形式,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为规范检查考核标准,推进“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工作,省局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标准(试行)》,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明确了合作社理事长负责合作社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与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合作社设安全员,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实地检查、安全情况收集。
二是明确了合作社机库、维修间、存放油桶(罐)场所有安全宣传内容。积极引导成员加入“平安农机通”,普及率达70%以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三是明确了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及时对各类机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对驾驶、操作等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协助做好农机牌证和备案管理,农机挂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无农机责任事故。
四是明确了合作社“三库一间”等场所管理规范,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做好防火、防盗、防伤人等工作。合作社场库布局合理、便于安全通行。积极推广使用“优先优惠加油卡”,成员持卡使用率达60%以上。
五是明确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记录、人机台账资料齐全,保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