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江苏省农机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农机化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确保“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
通知指出,当前我省农业机械化已进入加快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关键阶段,《实施意见》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作出的科学决策和重大部署,对引领全省“十二五”乃至一段时期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为了实现“十二五”农机化奋斗目标,应当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重点抓好十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粮油生产机械化。按照分时序、分地区的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无锡、苏州、常州等市在2015年前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南京、镇江和苏中争取在2016年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苏北大部分县(市、区)争取在2018年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2020年江苏要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二是积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结合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目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发展需求,研究制定配套的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建设规范,建立健全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十二五”全省示范推广各类高效设施农业机械10万台套,2015年全省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
三是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不断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体系,探索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奖补政策,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秸秆机械化还田长效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40%,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机具60000台以上。
四是着力构建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发挥省“一个委员会、三个创新中心、四个专家组”的作用,加强产学研推协作,全面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2012年前初步建成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基地。各市县要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机科技示范基地。
五是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继续开展星级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提高农机户入社比例。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农机合作社达到3000个以上,其中星级农机合作社达到800个以上。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龙头、企业售后服务为主体、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
六是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体系,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争取财政加大投入,依法开展实地免费安全检验,“十二五”农机登记率、年检率及驾驶人持证率分别提高15%、20%和12%以上,全省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新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分别达到20个和200个。
七是推进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规范化农机推广站50个、规范化农机监理所50个、规范化农机化技术学校20个。建立健全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探索农机作业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出台应急救灾农机储备调度办法,增强应对灾害性气候的能力。加快农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农机户、农机企业的信息共享平台。
八是实施“人才兴机”战略。组织实施农机“361人才计划”,扎实推进农机管理、科技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培训人员达到80万人次,完成农机职业技能鉴定12万人次。完善农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起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九是强化农机质量管理。加快农机标准化建设,依法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组织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管和重点督导。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抽查和市场监管,创建省级农机放心消费企业20个。研究制定农机以旧换新办法,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老旧农机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十二五”期间全省报废更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3万台。
十是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强部门协调,积极落实农机化项目、资金、税费、机库建设、土地使用等扶持政策。发展农机小额信贷和大型农机政策性中长期贷款业务,探索多种信用保证方式。进一步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逐步加大财政保费补贴力度,扩大财政保费补贴范围。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关键来抓,争取政府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贯彻实施意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农机化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