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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肃州区:首起设施农业投保案件获赔
2011-04-14   来源: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完善补贴机制的批示要求,总结交流近几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显着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近些年来,在法规建设、政策扶持、项目安排等方面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体系,特别是连续多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这一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对提高我国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农机工业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利农利工等一举多得的好效果。

  一是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亿千瓦,比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长52.3%。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384万台,是2003年的3.95倍,年均增长21.7%;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分别达到33万台、13万台,分别是2003年的5.6倍、31.7倍,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7.7%和63.8%。

  二是提升了农机作业水平,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机购置补贴对于提升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作用十分明显,7年的增幅相当于政策实施前30年的增幅。“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超过3个百分点,而2003年以前只有0.5个百分点左右。2010年已达到52%,这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小麦基本实现了生产全过程机械化。重点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重大突破,水稻机械种植水平由2005年的7.1%提高到2010年的20%以上,水稻机收水平从33.5%提高到60%以上,玉米机收水平从4%提高到25%。山东省玉米机收水平达到71.5%,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进一步融合,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产栽培、保护性耕作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得以大面积推广。

  三是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得以广泛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节本增产。机械化收获小麦可减少损失3个百分点左右,仅此一项全国每年减少小麦遗洒损失50亿斤以上。采用大型机械进行深松整地,增产幅度达到10%-15%;水稻机插秧平均每亩可增产100斤以上。

  四是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带动了农机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2004―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54.7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约118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108万台(套)。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20%,产销率达98%以上,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农机作业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2010年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预计超过 2万个,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达3700亿元。

  近年来,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加强调研,细化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在规范管理和创新完善办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一,积极推进制度完善。经过多年的实践,农机购置补贴形成了以“五项制度”为核心的操作办法,即补贴产品目录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权,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认真研究,创新完善了补贴机具目录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补贴对象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等办法。各地也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绩效考评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完善和细化,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第二,深入推进规范操作。农业部大力推进补贴网络化管理,在全国启用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实现补贴目录、经销商、购机审核、资金结算管理及随机抽查的信息化、网络化,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机具生产经销企业的操作程序,促进了农民购机的选择权到位,提高操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补贴目录制定和补贴对象确定为重点,加强规范操作,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严格履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同时,注重信息收集和意见反馈,通过开展企业、农民“双满意”活动或农机大回访行动,广泛征求农户或企业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把年度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各省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全部网上公开。每年在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内容、程序、要求及实施情况等。2010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制100多万份政策解读和工作程序图,免费发放到村入户。各地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补贴政策,采取张贴公告到村、发放指南到户、发送手机短信到人等方式,努力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第四,大力推进监督检查。农机、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制定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2010年农业部派出20个督导组对全国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6000户购机农民进行电话抽查。公布补贴投诉电话,认真核查处理举报线索。2010年取消了一些违规企业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内部通报了一些违规违法操作的案件。各地采取专项检查、联合督查、审计监督等方式,每年都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监管,对违规问题严查严办。

  第五,着力推进责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每年联合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补贴工作。许多省区市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列入地方政府对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考核内容。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总体上讲,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以来,制度不断完善,操作基本规范,成效十分显着,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在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农业机械化是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角和亮点,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具体来说,农业机械化已成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已成为深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推动力量;已成为引领农艺制度深刻变革,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应用的主要载体;已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已成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业劳动者素质提高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实现我国粮食七连增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持续向好,做出了突出贡献,功不可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多次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肯定。温家宝总理批示要求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做法和成效,予以宣传报道。回良玉副总理也多次批示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购机补贴一举多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的结果,是财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农民、农机企业积极参与配合的结果,同时也是各级农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出贡献的所有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准确把握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形势新要求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强调要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现阶段突出强调“三化同步”,着眼点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补齐农业这个短板,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三化同步”,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也将为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提供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将为加快农业机械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物质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着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作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政策,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也面临着良好的形势和难得的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机化发展,国家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增加;二是政策实施效果明显,成效作用被普遍认可;三是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操作和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四是工作基础较好,各地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方面有许多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五是部门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格局已经建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社会氛围总体良好。

  我们在肯定成绩、分析有利形势的同时,更需要保持清醒头脑,尤其要增强忧患意识,特别要深入分析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随着补贴资金规模和政策实施范围的不断扩大,社会各界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我们全面实施好补贴政策、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当看到,目前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确实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虽然近年来投入规模大幅增加,但补贴资金依然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需求。在补贴政策调动下,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高涨,虽然补贴资金连年大幅增加,但目前各地普遍反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偏小,资金缺口较大。一些粮食主产区补贴资金仅能满足需求的50%左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公正公平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非常紧迫。同时,由于资金有限,为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只能突出重点,补贴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同时兼顾农民的多样化需求,部分得不到补贴的农民意见较大。

  二是虽然企业和经销商不断改进质量服务,但依然存在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机企业投入生产积极性明显增加,行业赢利水平不断提高。为赢得用户,抢占市场,大部分农机企业在扩大产能的同时,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农民对补贴产品及服务总体上是满意的。但农机生产企业研发能力不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引进不多,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对新型农机具的需求。少数农机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稳定性不够,在售后服务、机械维修等方面跟不上,机具的零部件供应不及时,维修服务不到位,贻误农时。根据我部去年在部分省份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汇总的调研数据,尚有11%的农户对补贴机具质量不满意或感觉一般,认为产品可靠性不好的占18%,对企业售后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一般的占12%。

  三是虽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但少数个别地区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近年来,针对各地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各级农机化主管和财政部门及时加密加严措施,不断强化监管,强调纪律,严格要求,但少数地区仍然存在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不够、暗箱操作等现象;个别地区存在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向企业收费问题,甚至滋生腐败,造成极坏影响;有的地方违规确定补贴经销商,违规引导农民到指定经销商购机;个别地区忽视监管,出现倒卖补贴指标补贴机具现象;有的地方对省内外生产企业实行差别政策,搞地方保护。上述问题应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今年初,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收费问题,多次被媒体曝光,严重败坏了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形象,给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好政策的执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虽然违法违规问题属个别地区、个别现象、个别人,且都是发生在2009年以前,但该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时刻警醒。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农业部、财政部对此都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核查情况,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特别是要研究改进工作,举一反三,不能因此影响农机化发展推进大局。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当前的矛盾问题和诸多挑战,我们必须认真总结过去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全面分析问题和原因,在坚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方向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努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有效实施。工作中要注意做到六个结合:

  (一)坚持提升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提升农机装备数量,是加快机械替代劳动力步伐的迫切之需;推动装备结构合理优化,则是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近年来,在补贴政策拉动下,农机装备总量增长迅速,但结构优化效果还不够明显,装备结构“三多三少”的问题依然存在,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较多、高性能机具少。一些地区重视数量、轻视质量的现象依然存在。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在确保装备总量增长的前提下,做到数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要着重促进农业生产急需、薄弱环节机具的发展,加快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报废,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2010年,主要农作物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52%,实现了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转变,但农机化各领域各环节发展极不平衡,水稻机插秧、玉米机收水平还很低,养殖业、林果业、加工业机械化、设施农业等发展还较慢,一些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问题很多还没有破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统筹兼顾的方法,通过合理确定补贴范围、补贴重点及补贴标准等有效措施,优先保证关键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需要,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环节,继续尽快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同时,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逐步推动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全面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还要在加快推进平原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同时,积极发展丘陵山区的农业机械化。

  (三)坚持明确责任与狠抓落实相结合。明确责任是前提,抓好落实是关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都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相应的纪律要求,有些纪律和规定反复多次重申和强调,但有些地区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有人违法乱纪,造成了很坏影响。我们调查发现,绝大部分问题是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是没有按农业部、财政部的规定去操作造成的,是宣传不到位、监管措施没有落实、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高造成的。按照目前的补贴实施办法,部省、市县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都有不同层级工作,各项工作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衔接紧密,缺一不可。如果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逐一落实,逐一检查,可有效防止套购补贴机具和倒卖补贴机具等现象发生,还能发挥系统内部相互制约监督作用。今后要特别重视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四)坚持规范操作与创新完善相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强,农业部、财政部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指导意见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全国各地都要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对于政策文件尚未明确规定或鼓励创新试点的方面,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因地制宜探索新办法、提出新措施,不断创新和完善制度体系,建立更为便捷、高效、安全的机制。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为了堵塞漏洞,为了方便农民,切忌以创新为名,规避责任,疏于监管。要及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有效可行的要宣传推广。

  (五)坚持履行职能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工作链条长,仅靠一两个部门很难完成,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争取其他部门支持,确保实施到位,取得最大成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作为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主要部门之一,要认真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做好本职工作,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搞好协调,主动邀请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共同监管补贴实施情况。在确定补贴范围、补贴对象等环节,要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听取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垦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意见,兼顾各行业发展需求,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

  (六)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尽管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不断增加,今年将达到175亿元,加上地方财政补贴,总量近200亿元,仅占全年农机工业年产值的7%左右。因此,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必须坚持行政推动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上,要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需要,合理确定并明确重点,又要兼顾各地特色产业需要和农民的多样化需求,给地方一定的补贴品目选择权;在补贴对象选定上,既要鼓励农民更新报废老旧机具,优先补贴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又要积极推广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在补贴机型选择上,既要通过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服务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又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买哪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到哪家补贴经销商去买,完全由农民自选自定,充分保障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总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在补贴实施中,注重因地制宜、协调推进,注重宏观引导、突出重点,注重规范管理、强化监管,注重信息宣传、阳光操作,注重加强创新、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监管措施有力有效,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好政策全方位实施好、落实好。

  三、扎实做好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务必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高的要求、最严的纪律、最强有力的措施,统筹协调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全面执行到位。

  第一,要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任务重、责任大,明确职责、落实考核尤为重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配套,强化监督指导,确保补贴工作操作规范,阳光高效。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一把手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抓工作落实作为增强党性、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要求,真正落实责任、兑现考核,确保实施补贴政策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要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农机购置补贴是一个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工作头绪多,规定要求多,需要统筹考虑,协调推进。要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共识,争取支持,形成各方面共同关注、共同关心、共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各地要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合理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发挥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还要根据工作时序要求,制定落每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有计划分步骤地协调开展工作。要做好动员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农财两部意见要求,将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第三,要规范管理,完善机制。要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在补贴资金分配上,要采取因素法、公式法分配,并突出补贴重点。在补贴资金结算上,要加强对补贴产品、补贴金额、支付企业或经销商是否相符等的审核,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在补贴对象确定上,要解决不公平问题,不得优亲厚友。在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上,不得指定农机生产企业、机型和经销商,补贴目录不得附带产品价格,不得以补贴资金指标有限为借口,变相为购机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和经销商,切实保障农民选机购机自主权和企业确定经销商自主权。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条件下,鼓励开展结算层级下放、重点机具全部满足申购要求等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第四,要阳光操作,推进公开。在组织管理和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部、省、市县各级都要把补贴政策的内容、程序、要求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大力推广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开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及时公示受益者和补贴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的信息公开作用,将补贴资金执行进度、补贴对象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确保补贴实施过程公开透明。

  第五,要严肃纪律,加强督查。政策实施7年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各方面的纪律要求都很明确。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加强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要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创新形式和手段,邀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切实加强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当前,要认真吸取河北省部分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贪污受贿案件的深刻教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一查到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举一反三,逐项工作、逐个环节地查找本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努力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的长效机制。

  第六,要大力宣传,营造气氛。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搞好宣传是重要的措施。要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挂图、明白纸、公告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让社会各界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方法和要求,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深入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做法及成效,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要密切监测舆情,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积极与新闻单位加强沟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强农惠农的好政策及执行政策的显着成效,为推动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当前,春耕备耕已全面展开。组织好春季农机化生产,对于夺取夏季粮油丰产丰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的部署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行动,进一步加强春季农机化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抓紧做好机具检修和物资准备,切实加强机手培训和技术推广,努力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监理,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打好今年农机化生产的第一仗。

  同志们,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关系到农业机械化发展大局,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与国家现代化进程,关系到农业农机部门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坚决堵塞可能的管理漏洞,确保实施成效。要心无旁骛抓落实,如履薄冰尽职责,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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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案件 农业 设施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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