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省农机办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学习宣传《意见》活动深入开展。《意见》的印发实施, 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具体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机化地位和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意见》的出台,是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意见》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要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各项政策措施上来。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和宣传方案,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专家解读,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将《意见》精神传达到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认真履行农机化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成效的实际行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宣传《意见》的强大声势,营造重视支持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学习好《意见》就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着眼于加快山东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大局,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山东省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扶持政策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新要求,对促进山东省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农机部门要根据《意见》中确定的2015年、2020年两个阶段的山东省农机化的发展目标,围绕农机化“六大”发展重点,按照建设完善农机化“六个体系”和实施好农机化发展“五项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制定实施农机化发展的“十二五”规划,进一步确定当地农机化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现状,对照《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找出差距和不足,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要按照转方式、调结构、抓创新、促发展这一农机化发展的主线,科学谋划工作思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强化措施,切实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推进农机化发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农机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要主动与发改、经信、财政、农业、科技、国土、商务、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贯彻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责,进一步提高农机执法、监管和服务能力。扎实做好机械化生产、培训推广、安全监理、维修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抓住机遇、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切实加强农机队伍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充实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努力解决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