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取得了显着成效,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核心技术实施和机具生产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推广效果。为规范技术推广,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在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质量的同步提高,近日,省农机办发出了《关于规范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意见》,对技术实施、技术培训、示范区建设、机具生产等进行了规范。
《意见》要求,一是要严格核心技术实施。要提高小麦、玉米秸秆还田质量,大力推广夏秋“作物收获、秸秆还田、免耕播种”两个一条龙作业;开展土地深松,及时进行病虫草害防治。二是要搞好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基地要建在交通要道旁,集中连片,设立固定标示,要有稳定性、连续性。三是要注重技术培训宣传。重点搞好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手、农合成员和农民的培训,掌握核心技术,明确规范要求,增强接受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程度和农机农艺融合水平,逐步形成技术推进合力。四是要规范小麦免耕播种机械的生产和补贴机具管理。免耕播种机禁止装配全旋刀轴或在非苗带预留刀座。凡不符合要求的免耕播种机,不受理鉴定申请、不列入省重点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和补贴目录。对弄虚作假,违规以旋播机、旋耕机代替免耕播种机的,将严肃查处。(信息来源:省农机技术推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