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2010年7月,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各地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政府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政府领导、渔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进一步夯实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为推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于5月10日在广东召开“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各地“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研究制订“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考评工作方案,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标准进行了深入讨论。国家安监总局行业二司、农业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沿海及内陆有关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海区渔政局的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国家安监总局赵瑞华副巡视员和渔业局崔利锋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各级、各层次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好“平安渔业示范县”考评推荐工作,进一步明确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努力构建“平安渔业”长效机制,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