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全省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十一五”全省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成绩,深刻分析了“十二五”全省农机维修业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任务。会议的召开,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农机维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明确了今后的目标任务和努力方向。全省农机维修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受启发,信心倍增。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做好今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根据全省农机局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全面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农机化促进法》对农机维修管理作出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了以《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行政许可为核心的农机维修管理制度,《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机化促进条例》都对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2006年,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对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定,农机维修业发展进入了依法促进、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对农机维修网点依法实施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不是可管可不管的事,而是管不好就是失职和不作为。一是要实施全面管理。依法对农机维修网点实施全面管理,是做好农机维修管理的根本。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机维修管理规定》,全面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管理。凡属于《规定》范围之内的必须纳入管理,坚决消除农机维修无证经营现象。去年,国家四部委下发了新的《农机三包规定》,省里四厅局(含省农机办)也联合下发了贯彻实施意见,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有关要求,对农机维修企业实施全面管理,不断拓宽农机维修管理服务领域。二是要严格市场准入。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程序和《农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标准,认真做好《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定、核发工作,做到合格一个、发放一个,严格把好农机维修市场准入关。三是要加强执法检查。要主动协调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管力度。对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业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依法进行处理。对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对逾期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收回、注销其《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会同有关部门,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机配件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通过规范和整顿农机维修市场秩序,确保农机维修质量和农机安全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是我省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一大创举,是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市场,提升农机维修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把这项工作提高到培育发展农机维修市场、规范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的高度去认识、去对待、去谋划。省农机办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抓出成效。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办新修订的创建办法、评选标准及任务指标,扎扎实实地把创建工作开展起来。二是要强化责任考核。省、市、县要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层层抓落实,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后创建工作的重点,要逐步转移到巩固发展前些年创建成果上,着力抓好已评星级网点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是要实行动态化管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大对星级网点的复核和检查,已被命名为星级的维修点,经检查不合格或因服务质量差、出现安全事故等被举报投诉,经审定核准,要降级或取消其星级资格。通过建立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创建机制,提升全省农机维修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
(三)大力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业以才兴。推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全面实现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任务目标,必须培育造就一支素质高、技能精、服务好的农机化人才队伍。加强农机修理工队伍建设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多年来,我省依托农机维修管理系统,开展了以农机修理工为主要工种的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为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做出了贡献。进入新阶段,更要注重加强农机修理工队伍建设,把农机修理工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兴机”战略,把农机修理工培训纳入全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之中。通过实施农机高技能人才“金蓝领计划”,精心培养高级维修人才,为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一是要严格落实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制度,全面实行农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要重点抓好农机产销企业三包维修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要积极利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政策,充分利用农机产销企业、科研教育等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培训资源,积极搭建平台,大力开展高新农机具维修技术培训活动,促进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的提高。二是要扩展工作思路,扩宽培训范围,积极开拓农机修理工以外的其它农机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扩大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领域和鉴定工种的覆盖面。三是要继续推进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好农机高技能人才鉴定基地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着我省农机化重点工作,加强农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努力提高对大型复杂农业机械的维修能力和操作水平。四是继续做好职业技能开发与农机化相关工作的结合,特别是做好与“阳光工程培训”的结合,对参训学员开展技能鉴定,发放资格证书,也是检验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的重要措施。五是要搞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检查评估的重点是落实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管理体系建设基础、场地和设备设施、持续改进工作措施等方面,省站和各市工作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搞好协调配合。要做好充分准备,在自查的基础上,迎接省里组织的检查。六是各地要积极准备,争取年内举办一次全省农机修理或农机操作技能竞赛活动。
(四)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农机化公共服务是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公益性服务,主要包括面向社会开展的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等服务内容。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是农机化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加大农机维修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促进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指导好农业部确定我省的全国农机维修示范点建设,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布局规划研究,推广建立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的经验和做法。积极主动配合部司搞好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维修能力评价工作,争取以购机补贴政策为手段,以维修能力评价为导向,促进农机企业售后服务能力提升,加快农机维修市场规范化发展。同时,引导农机企业售后服务与社会维修点相结合,建立特约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引导和鼓励农机维修业户成立农机维修协会或农机维修合作社,开展行业自律,提升整体维修服务水平。二是要建立信息技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各级农机维修管理机构要尽快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全面开展农机维修信息收集、传递、加工工作。获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和星级称号的农机维修网点,都要纳入网络化管理程序,通过信息网络,为广大农机使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各地要积极争取农机维修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争取对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和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能力建设的投入。四是积极参与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政策研究和《农机报废更新办法》的制定,争取政策扶持,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培育农机旧件修复市场。
(五)努力提升农机维修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管理机构,特别是市县两级,要明确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业务经费,确保农机维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对农机维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计划年内举办一期全省农机维修管理行政执法培训班。要严格实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管理和聘用制度,积极组织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参加部里举办的考评员、督导员培训班,通过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农机维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不断提升农机维修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