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即日起我省公路部门将对联合收割机以及运输收割机的车辆暂免收取通行费,但不符合标准的农机车辆不在免费范围内。
为方便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跨区作业,河南省交通运输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对持有《201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公路部门即日起将暂免征收高速公路与干线公路车辆通行费。
特别提醒一下的是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省内外车辆,必须持有所运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2011年度《作业证》方可享受免费政策;
对生产厂家运往外地销售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运输的联合收割机或插秧机无有效号牌和行驶证,为新机器)通行我省收费公路时,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同时,对参加2011年度机收会战的服务车和调度指挥车,凭《河南省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服务车》和《河南省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指挥车》,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也将暂免收取车辆通行费。
各收费站对通行本站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经审验证件无误后,予以免费放行;而对发现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超过免费期限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按规定全额收取车辆通行费,并收回证件。
根据通知要求,各公路养护施工尽量集中在车流量小的夜间进行,并积极抓好施工保通工作;收费站和服务区开设专用通道,优先保障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通过收费站,确保联合收割机车队一路绿灯;设立茶水站、临时加水站、应急加油站、简易维修站,提供省交通图、市交通图和线路咨询等,为过往司机提供各种便利服务,保证联合收割机车队走得顺畅、走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