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台头镇的天成千亩养殖基地,已建起了一排排整齐的鸭舍。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据了解,4月份,我市制定下发了《寿光市设施农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设施农用地的范围、分类、管理方式、选址要求、审批程序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天成千亩养殖基地,是我市实施该《办法》以来,国土部门办理的第一宗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目前,依照此《办法》,我市已审批了5个单位的7宗设施农业用地,批准总面积为1580亩,批准使用期限为5年。
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业规模化经营扩大,我市新建农业设施,尤其是育苗基地、畜牧养殖基地等越来越多,占地量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市从兴建农业设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出发,将农业设施区别于其他非农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制定了适度灵活的用地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据介绍,所谓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对设施农用地的办理程序,《办法》规定:首先由经营者提出用地申请,然后经镇政府(街办)和市农业(畜牧、渔业)、国土部门审核同意,最后由国土部门报请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