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中央财政下达和海南省配套的第一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1.5亿余元,目前已经全部分配到全省18个市县,其中,海口、三亚及东部市县资金量约占总数的45%。
今年的设施农业资金安排与上年度相比,呈现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更广。今年设施大棚建设项目实施市县从上年度的14个增加到18个,新增了琼中、白沙、保亭和五指山等4个中部市县,项目受益面不断扩大。
二是建设要求适当降低,针对性更强。今年新增一个补贴档次,将农民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造价在1万元―1.5万元的大棚纳入补贴范围,补贴金额最高为6000元/亩。同时进一步降低种植规模要求,将原来集中连片的30亩降低到10亩,从而将主要种植蔬菜、经济能力有限的散户农民纳入补贴范围,使补贴政策的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
此外,中高档设施农业标准从去年的2万元―4万元和4万元以上,调整为2万元―3万元和3万元以上,缩小了补贴标准的跨度,政策扶持重点更加突出,带动性更强。
三是补贴标准适当提高,扶持力度更大,除今年新增的补贴档次外,其它补贴档次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对设施大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对于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低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2000元,提高33%;中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2000元,提高25%;高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5000元,提高50%。
对于农业企业,低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1000元,提高33%;中档大棚提高1000元,提高25%;高档大棚提高1500元,提高25%。
海南副省长陈成出席座谈会。他指出,海口、三亚及东部市县具有发展设施农业得天独厚的条件,要以扩大设施农业规模,提高设施农业标准化为突破口,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海南“菜篮子”供应,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